言論中毒
言論中毒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反修例運動持續半年,愈來愈多人認為目前這種衝突狀況,或許已成香港常態,於是也有不少人關心空氣及周邊環境的毒物含量──固然,在我們身邊毒素提升得最快的或許還是言論:不論藍黃,互相對罵時除了粗言穢語大量增加,也滲透各種無底線的羞辱說話。哲學教授Lynne Tirrell就提出「toxic speech」的概念,其定義範圍超越日常較多討論的仇恨言論(hate speech):仇恨言論的定義相對較緊,有時只針對直接侮辱,而未必包含各種企圖掩飾語意的修辭手法,如最常見的一招是把歧視說話變成以問題作結,藉以逃避相關法律責任。

 

然而,Tirrell所關心的卻並非如何才可令羞辱別人者成功入罪的問法律題,而是「有毒言論」會引致相當大範圍的社區影響。她認為言論能夠如毒物般在社區擴散,實驗亦證明羞辱說話可以令許多人產生短期的生理影響,如:心跳加速、心悸、呼吸困難,以至長期心理創傷。換言之,若有政治人物(像美國總統特朗普)不斷向公眾散播「有毒言論」,中長期而言會對公共醫療體系帶來沉重負擔。

 

可引發心理病甚至死亡

 

把上述言論有毒的概念再推一步,教授亦提出了其毒害有必要分為兩類:其一,是「言論中毒發病率」(discursive morbidity)──意指因為歧視或侮辱言論而導致以上生理或心理徵狀的人口比例;其二,是「言論中毒死亡率」(discursive mortality)──這個概念的定義比較寬闊,一方面當然包括因為言論中毒而引發長期病,最終令病者死亡的個案,但畢竟此類個案人數不多,故單計這一類的話,實際意義不大,所以也有人認為必須加入因煽動而引發大型衝突以至種族謀殺的死亡人數。

 

Tirrell則認為,若歧視或侮辱言論令某些族群不能在自己生活的社區維持基本正常生活,最終被逼遷,其實亦應該算進「言論中毒死亡率」──若被逼走的族群不再屬於該區人口,便不計入相關統計的話,結果會低估了言論中毒的社區整體影響。

 

言論中毒的模式一般可分為三部曲:播毒者多數善玩語言遊戲或強於文宣,令「中毒」的第一階段感覺像開玩笑或只是一時說錯,實際上卻是暗中把某些人作分類並且貶低;至第二階段,播毒者會把羞辱或歧視言論變成日常習慣,周遭其他人若未有積極制止,便如同默許有毒言論可以繼續散發(稱之為speech license);到最後的第三階段,有毒言論會轉化為某些具體的行動建議,目標是剝奪被針對那些人的各項重要權利。

 

教授提醒,一如身體長期接觸毒物,有機會令人逐漸感覺麻木,不斷聽到有毒言論,也極可能讓人慢慢習慣,不再阻止任何一方播毒──結果,卻往往為政客提供更大的操控和打壓空間。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12月10日

 

原圖:社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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