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過渡性房屋惠基層
增建過渡性房屋惠基層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陳克勤


港人所關注的頭號問題是房屋。雖然《施政報告》已經多次承諾增加房屋供應,尤其是公營房屋供應,但畢竟僧多粥少,目前本港有超過十一萬住戶蝸居於不適切住房。對他們而言,雖然申請公屋是解決住屋需求的終極辦法,但輪候時間逾五年,期間他們仍然需要生活。一直以來,政府沒有一些具針對性的政策或資源去幫助正在苦候公屋的市民,讓他們在等候期間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和提升生活質素。

 

團體發起 規模有限

 

去年的《施政報告》便提出了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讓一些「劏房」住戶可以有多一個選擇,入住一些租金比較便宜、環境比較舒適的居所。不過,現時政府的做法比較被動,主要還是要通過非政府組織和房協去覓屋,然後政府提供財政上的支援;也有一些由慈善團體發起而沒有政府資助的過渡性房屋項目,例如:樂善堂的「樂屋」。目前這類房屋有幾百間,政府的目標是到今年底可以有過千間。但跟十一萬戶相比,目前過渡性房屋的數目實在杯水車薪。由於發起的力量來自民間,規模畢竟有限。民間團體面對兩個問題:一個是錢的問題,另一個是政策和土地問題,而後者單靠民間團體實在難以解決。

 

去年,政府表示會多利用工廈和閒置的私人土地去興建過渡性房屋。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但私人業主難免會有各種顧慮,包括法律上的顧慮,這些都會窒礙他們釋放閒置土地和物業的意欲。政府宜盡快制訂具體的政策,一方面釋除相關的疑慮,另一方面可以考慮推出獎勵措施,以鼓勵這些業主積極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有需要的市民,務求做到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全面激發民間的潛力去應對房屋問題。此外,政府亦應釋放更多鄰近市區而使用率長期偏低的政府土地,以回應社會的期望。

 

倡成立20億專項基金

 

早前,民建聯建議政府成立不少於二十億元的過渡性房屋基金,用作起動過渡性房屋項目的專項基金。與所有房屋項目一樣,過渡性房屋項目最需要用錢的地方就是起動之初。由於涉及的金額較大,而且當中可能涉及較多與房屋和土地相關的條款,我們認為以設立專項基金的方式去進行審批,應該會比目前以關愛基金方式來發放更有效率。

 

筆者在撰稿之時,尚未知道本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內容,但願財政司司長可以因應《施政報告》,增撥資源來推動過渡性房屋,以幫助居住環境惡劣的公屋輪候冊基層市民。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9年2月27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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