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加拿大選舉制度
淺談加拿大選舉制度

加拿大的政治架構分成三個不同級別:市政府、省政府和聯邦政府。市政府的政策釐定一向不受政黨影響,很多市議會的成員(市議員)雖有派系背景,但不受所屬的政治團體支配。

省政府一向是由三個政黨組成的:進步保守黨(Progressive Conservative Party)、自由黨(LiberalParty)和新民主黨(New Democratic Party)。省政府所推行的政策也是由這三個政黨釐定的,但必須獲得超過半數的支持才可完成立法程序。聯邦政府也是由這三個不同政黨組成的。這些政黨的黨員分散在全國各地,代表當地人民的利益,進行游說。一些政黨雖然有相同的名稱,但政治理念並非一致:魁北克省自由黨的作風便較安大略省自由黨保守,關注政治的人都會分辨出來。

近年在加拿大政壇上除了三大老牌政黨之外, 也出現一些小型政黨: 綠黨(GreenParty),自由意志主義黨(Libertarian Party)和共產黨(Communist Party)。有志從政者並不須政黨支持也可參加選舉,但必須向選舉委員會報名和付出一千元押金。這類候選人成功的機率不高,如取得的選票低於10%時,押金便會自動作廢。某選區曾出現一個熱衷於政治的奇人,雖然每次只取得數百張選票,仍屢敗屢戰,永不言休。由於人口眾多,安大略省分成107個選區。

很多選區的候選人都有政黨支持,獨立參與競選者寥寥可數。省級選舉和聯邦大選所劃分出來的選區通常都不會輕易改變的,選民對候選的背景瞭如指掌,除非他或她是個新面孔。

這眾多的政黨在民主制度下到底是如何運作的呢?據知:每個黨員都可在所屬的選區和其他黨員競爭成為候選人,繼而競逐省議員或國會議員的職位。獲得提名者必須在黨內取得最多選票。

居住在多倫多或其他大城市的黨員,可憑個人的意向選擇選區。比如,居住在Willowdale 選區的黨員可移師到Scarborough Agincourt選區進行競選活動,選舉委員會對此無沒有任何硬性規定。

參與競逐的黨員必須在特定的時間內獲得100個黨員簽名支持。如果數人同時獲得支持,一個名為「Green Light Process」的內部篩選便會出現,以確保黨代表的背景清白,沒有任何不法行為的紀錄。篩選完畢還要通過不記名投票作出最後決定,得票最多者便成為黨指定的候選人,參加選舉或補選活動。在爭取提名前的特定時間內,各競爭者可招募新人入黨,以壯大支持他們的團隊。招募活動的操作方式都有明文規定,以確保公平競爭。

加拿大的政制容許執政黨隨時解散政府,並可定下大選的時間表。一切行動都是經過精心設計,以提高執政黨執政的機率為目的。個別議員亦可使用同一策略,選擇最適當的時間退出政壇,以補選來延續同一派系的人當權。雖然所有選舉都是公開進行的,但在巧妙的安排下,執政黨及其成員每每享有優勢。

當選舉日期定出後,政黨必須按照規定呈上候選人的名單。在投票日選民可在選票上選出心目中的候選人,然後把它投進投票箱。取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便名正言順地當上議員,完成許下的承諾。在大選中取得超過半數國會或省議會議席的政黨便成為執政黨,可掌握政權直到任期完畢為止。取得最多但不足半數議席的政黨必須和其他政黨協商組成少數政府,避免政權變成真空。

少數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在加拿大政壇經常出現,成為一種可接受的管治方式。弊端是政黨之間存在不少矛盾,一旦意見分歧,因時制宜的組合便會不歡而散,妨礙政策的推行;好處是一黨獨大的局面不容易產生,可貫徹民主的理想。市政府是如何選出來的呢?其實市選與其他選舉分別不大,都是由一人一票選出市長和市議員,任期限定四年。

「公民提名」在加拿大的民主制度內是不存在的,技術上也不可行。如果黨員不想借用政黨的影響力參選,大可獨行獨斷進場,但競選費用必然高昂。根據以往紀錄,獨立候選人似乎從未在省選或聯邦大選中勝出過。團結產生力量,在政壇打滾的政客必然明白這個道理。

有些議員由於個人理想與所屬政黨的主張背道而馳,憤而退黨,但保留在議會的席位,繼續以個人名譽履行職務。

加拿大的政制是否可以一成不變地在香港運用,莫衷一是。筆者以有限的見識,不厭其煩地描述一番,希望能做到拋磚引玉的效果。

原文轉載自《成報》2014年8月19日

原圖:canada.baike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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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uyicai58@gmail.com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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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政府留言语音讯箱:diamonds:内地公安局局长毛泽东在5月6日改名诛元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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