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的雙重標準
討厭的雙重標準

特首答問大會遭遇史上第一次腰斬。公民黨議員梁家傑在會後指出,議員的行動是受特首挑釁所致,批評梁振英一方面說要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另一方面卻如「阿爸教仔」般斥責議員,才導致議員極度不滿。

2012年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曾稱「五十年不變」只是中央對香港基本方針政策不變,包括法制在內的其他事都可以變。當時,身為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的梁家傑嚴辭指出,《基本法》保障港人九七前享有的人權、法治和自由等核心價值於五十年內不變,而非可以因時制宜改變,並質疑「是否要引入內地的『尋釁滋事罪』?」

顯然在梁大狀眼中,所謂「尋釁滋事」罪名難以作客觀判斷,在一個崇尚法治的民主社會,不該有此罪名存在。事隔半年,梁大狀卻把「腰斬」一事悉數歸咎於特首挑釁。感嘆政治一天也嫌長,何況半年。議員遭受語言批評,便以暴力回應,與市井之徒所謂「先撩者賤,打死無怨」的強盜邏輯何異;以此藉口為訴諸暴力的議員開脫,宣之大狀之口,實為對法治之褻瀆。從客觀事實看,梁國雄和陳偉業議員也不可能受到「挑釁」才在議事堂烹製豆沙包吧;把豆沙包帶進議事堂預謀擲物,挑釁法規以至香港核心價值的,難道不是拉布三子?

梁振英指市民對拉布行為深痛惡絕,相較部分泛民議員對政府官員一貫的攻擊言辭僅屬小巫見大巫而已。若說「深痛惡絕」就等同「阿爸教仔」,則激進議員指官員「仆街」、「臭四」等則更近似「大佬教??」了;記得曾有泛民議員甚至指政府官員「亂倫」,更是等而下之。

議員不同意梁振英的批評,必須以客觀的理據事實駁斥,以空泛的指控轉移公眾視線,與他們一向詬病的政治化妝師伎倆又有啥分別。應該要問的是,市民對拉布行為阻礙社會運作是否深痛惡絕?最新的民意調查已有答案,近七成市民都反對為派一萬元拉布。只有事實可以說明一切。

真正擁護民主發展的人,必須言行一致,秉持民主理念的普世價值,包括尊重法治及維護不同立場的權利,才能贏取大多數選民支持。苛以待人、寬以律己的雙重標準,最令人生厭。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4年5月30日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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