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香港青年朋友的信(五)
給香港青年朋友的信(五)

親愛的朋友,

一連給你們寫了四封信,本來打算長話短說,但三言兩語總是無法表達我要說的話,所以又寫了這一封。

前面說過我是1958年初來到香港的,原意是回國升學,卻因適應不了當時大陸異常窮困的生活而折返。除此之外,還記得當時的深圳海關,解放軍把每個入境者都當成特務來看待,嚴查細檢,嚇得我魂飛魄散,後悔為何自投羅網。過了國境到達目的地之後,我又得去辦理戶口手續,否則公安會上門找麻煩。此情此景相信只有你們的父母和祖父母才可能親身經歷過。今天去大陸旅行則方便多了,過關手續不外乎是一頂簡單的例行公事而已。

不要小看這個轉變,它表示中國對本身的國防力量增加了信心,不再擔心被外國特務滲透;這也說明中國進步了,能追上時代,簡化了出入境手續,向世界看齊。

1958年的香港其實比中國大陸也進步不到哪裡去,旺角花園街的民居仍未有水廁設備,負責清理糞便的「夜香」婦,每天在天仍未亮之前已開始幹活,弄得臭氣熏天,途人掩鼻而過。當年深水、大角咀、上環,西環比旺角的居住條件還要差,對「夜香」婦服務的需求必然更大。

當年的窮人為了解決居住問題,在半山腰上架起簡陋的以鐵皮為屋頂的木屋,既缺水也缺電,惶論水廁等現代設施。這些非法建築一旦遇到火警,則凶多吉少;除此之外也經常遭受颶風暴雨的侵襲,山坡移動能把房子推倒,悲劇隨時會發生。

香港眾多的漁民一向以海為家,漁船除了是捕魚的工具,也是他們日常起居的地方。隨著香港的發展,捕魚業逐漸式微,漁民的子弟紛紛轉去陸上工作;他們負擔不起昂貴的房價,擺脫不了原來的生活方式依舊以船為家。有說:一旦以海為家,便永遠以海為家,這是水上人家的宿命,十分可悲。廣東俗語形容窮人發了跡為「上岸」,香港漁民如今上岸了嗎?

六零年代初期的香港仍一片蕭條,人浮於事。到處都看見小販向途人兜售商品,賺取蠅頭小利;當他們不幸遇上巡警而走避不及時,連本帶利賠上了仍脫不了身。小販生涯之苦,不堪想像。

在製造業萌芽的早期,老闆為壓低成本,僱用的都是一些廉價勞工和未成年的童工。這些工人受不到工會和法律的保護,吃了虧也投訴無門。

無法按時出外工作的婦女便由工廠發放可以在廠外完成的訂單,使她們在家務完成後可接手做一些加工的程序。當年在家做縫紉、穿珠仔、塑膠花的家庭主婦多得不可勝數。香港猶如一家大工廠,生產線遍佈全城的每一角落,眾多家庭。

雖然出口訂單一直能保持,難民仍不斷從中國大陸湧入,造成人力供過於求,失業人多。黃色事業應運而生,五步一樓十步一閣都是一些舞院、妓寨和各式各樣的架步,吸納了不少求職心切的婦女;地下賭場,麻將館,脫衣舞表演在警察庇護之下大行其道,成為黑社會的溫床。

以上便是當年香港落後、貧窮、敗壞的寫照,你們或許會在寫實的電影中看到一鱗半爪,但和前輩親身的經歷相去甚遠。

香港今天已是一個富足的社會,溫飽再不是人們關心的問題。黃、賭、毒的違法勾當縱使不能徹底消滅,也非猖獗失控。殖民地政府留下的法治制度仍然保留著,市民在法律的保障下亨有言論自由,可上街抗議政府施政失誤,民選代表可在立法會內大發議論,罵特首,罵共產黨,擁護西方民主,都無後顧之憂。

每年六月四日,市民可聚集維園紀念「六、四」民運,悼念死難者;他們可集體上街怒吼,把「23條惡法」的通過推遲,把「國教」的建議弄至胎死腹中。這些行動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不怕秋後算帳。

港人可隨心所欲地選擇子女的教育方式:反對學普通話,堅持廣東話才是母語教學;如何取決都是聽隨父母的旨意。強迫教育在香港是永遠行不通的,一切由市場指導才是正確的選擇。

香港實行的低稅率政策是財富累積的有效條件,雖然有人反對富豪享受同樣的優惠,但往深一層想,香港實在是得可償失,因為有錢佬為了更富有,不會棄此地他往。

1997年主權回歸前很多港人對前途缺乏信心,紛紛移民外國。當局勢穩定後,他們又回流,特區政府不但歡迎,而且沒有要求回流者放棄外國籍;這麼寬鬆的對待,難得一見。越南人回流就必須放棄外籍才可領回離境前的資產,新加坡也有嚴格規定,中國大陸也至今不予承認雙重國籍。

香港的好處多得不可勝數,這些都不是從一人一票的選舉得來,乃是港人一代復一代努力耕耘的成果。如果我們身在福中不知福,為改變而改變,那是不理智和冒險的行為,必須再三思考。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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