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乏參與決策機制
智庫乏參與決策機制

特首梁振英來自智庫「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曾任該中心理事會主席;前特首曾蔭權推動成立了智庫「智經研究中心」,該中心一度被視為曾蔭權御用智庫;首任特首董建華創立智庫「團結香港基金」,董生在今次特首選舉前兩度擁抱林鄭月娥,被視為是林鄭月娥參選特首選舉的幕後推手,坊間傳言「團結香港基金」將是林鄭月娥倚重的智庫。

簡言之,香港4位特首都與智庫有緊密關係;但為何智庫在政府決策和施政上未能發揮作用呢?

我們不能怪責各政府部門不重視智庫,因公共決策機制內沒有智庫角色。即使受到特首重視、上述有實力的智庫所提建議或政策倡議,只是體制外的,自願性的成果。

智庫希望其建言獻策被政府採納,惟現時香港智庫對公共決策的影響力十分有限。當各決策局制定政策建議或報告時,也鮮有委託這些智庫,智庫成果最多只是參考作用和部分影響力,其他智庫的建議大部分被置之高閣。

香港缺乏傳統、法律、法規或守則,來規範公共決策中智庫作為持份者的諮詢環節和程式。缺乏參與公共決策機制,是智庫發展另一個難題。突破這困境,惟有政府領頭。

筆者最近連續撰寫十幾篇關於智庫文章,目的很簡單:希望特區政府重視智庫,納入參與公共決策機制,而且是一個長效機制。

首先,建立健全的智庫參與決策渠道制度,不管誰當特首或決策部門負責人,都有一套制度可依,給予智庫有參與公共決策管道和路徑。其次,設立智庫登記制度,將智庫納入現行各部門制定公共政策報告招標、投標和採納制度。第三,為各政府部門建立政策實施過程中的績效評估,以及調整制度由智庫向決策者提供評估報告,如政府項目論證、運作等各階段都需不同諮詢報告。

智庫是公民社會一分子,政府吸納智庫參與公共決策,收到擴大公民政治參與之效。

只有在法律、制度上將智庫公共政策過程法定化,確定智庫參與公共決策角色,既提高智庫研究水平,也刺激提供政策諮詢和配合政府施政的積極性。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7年6月6日

原圖:政府新聞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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