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揀三再選一」太荒謬
「十五揀三再選一」太荒謬

從去年6 月9 日第一次商討日,擾攘接近一年,將於本月6 日的第三次商討日中,約由2000 名已經簽署意向書的佔中「同路人」,從十五個選定的方案中揀選三個「入閘」方案,再由6 月22 日的「全民投票日」公投確定泛民的政改初步共識。佔中運動一直猛批選委會選特首是小圈子篩選,但這個「十五揀三再選一」方案,是否「只許州官放火」的版本?

佔中運動由去年初提出以來,雖然得到泛民一呼百應,但一路走來,卻是程序名堂眾多、意見繁瑣複雜,在泛民內部從未有共識,整體社會則被操弄致瀕臨大撕裂。

情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泛民與建制的分歧未曾收窄,各自堅守立場,態度僵化;二、泛民內部山頭依舊,溫和與激進兩派壁壘依然,差異愈趨激化,甚至連一個聯合的普選方案還拿不出來。

不過,隨着首輪諮詢期結束,佔中運動的效率突然「飆升」,對於政府表示需要兩個多月才能完成整理分析的三萬多份建議方案,佔中運動委託的專家竟然在諮詢期結束前一天,突然完成所有分析研究工作,並且揀選出十五份符合「國際標準」的方案,再於諮詢期結束後,僅事隔一個工作天舉行商討日,並由出席市民從中選出三個,再於不足七個星期的投票日,經「公投」選出終極方案。

然而,政府對首輪諮詢的整理分析尚未完成,佔中運動反客為主,匆匆選出所謂終極方案,可有以下四點「意義」:

一、是否搶先定調

在程序上,搶先在諮詢期結束前挑選「預算」方案,並在諮詢報告完成前選出「終極」方案,不但無視法定的諮詢活動,並有搶先定調的意思,這是極不民主,亦違反程序正義。

二、是否存在利益衝突

在評審上,佔中運動憑什麼委託港大法學院專家團,而不是其他專家?佔中其中一名發起人亦是港大法學院成員,當中會否存在利益衝突或偏聽逢迎?專家團的評審機制、複檢機制是什麼?會否有滄海遺珠、如何處理那些滄海遺珠?這關乎究竟是「欽點」,還是「民主」的判斷,不容含糊蒙混。

三、是否封閉性小圈子篩選

在選舉上,參與商討日「初選」的選民,只限大約2000 名已簽署意向書的佔中「同路人」,而票選的候選方案,也是經由委託的專家挑選的十五個方案,不用說反對聲音,連純度稍低的觀點亦難滲進。雖然,十五個方案仍存有個別陪襯點綴,但所謂「十五揀三再選一」,根本就是「塘水滾塘魚」,自己人選自己友方案的封閉性小圈子篩選。這就是我們追求的民主選舉?

四、「十五選三」是否合理

時間上,在多個團體仍在趕工提交建議方案之際,佔中運動的十五個方案已經出籠,部分方案即使用上網絡搜尋亦難找到;由提出至初選,期間只有四天,完整的工作天只有一個,佔中運動在投票當天簡介,便要求參與者就這個關乎香港政制民主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十五選三」,合理嗎?有意義嗎?

再者,要全港市民在六個多星期之後,政府的諮詢報告仍未出籠前,為政改票選「終極」方案,完全是一種「假民主之名的集體強姦」!

原文轉載自《信報》2014年5月5日

(標題為編者所加)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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