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製流會拖死版權條例
莫製流會拖死版權條例

延宕10年、爭議不斷的版權條例修訂,原本安排在上周三進行二讀表決,反對派議員使出「點人頭」的伎倆,在約120分鐘的會議中,多次提出並用上65分鐘時間去點算人數,最終因在席議員不足,令法案未審議先流會。反對派議員事後更志得意滿地宣稱策略成功,完全忘了每月領取9.3萬元高薪的議員應有職責,令人無奈、氣憤。

版權條例急待修訂

由於明年是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年,本年度的餘下會期便成為法案和撥款申請的最後「清倉期」,否則相關的立法工作需要重新開始。可惜,在這爭分奪秒的拚法案時期,「拉布」和流會竟然成為「新常態」。對於今次流會,反對派議員聲稱是爭取以時間換取空間,迫令政府讓步,但實質上卻是故弄玄虛,與反對派「B隊」的網民組織,一唱一和製造內外交迫氛圍,進而伺機製造流會,目的共有三個,第一是利用換屆年,盡量「拖死」版權條例的修訂;第二,即使最終未能「拖死」版權條例,但亦能以流會壓縮空間,大幅挫削法案和撥款申請的「清倉能力」,實現阻撓政府施政的最終目的;第三是,企圖令港珠澳大橋、高鐵等重大工程的撥款申請,未能及時通過。

現行的《版權條例》是上世紀的產物,數十年來情況不斷變化,歷經科網破空誕生、泡沫爆破,以及出現主宰創新知識型經濟以及人際溝通的網絡,原有條例顯已不合時宜。政府曾於2006年提出修訂建議,但反對派擔心其政治利益受損,刻意將法案妖魔化,硬套「網絡23條」的污名,使議案終被橫硬壓倒。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日前在報章撰文指出,條例草案已作出多項修訂,不會縮窄表達自由,不會影響現時版權豁免,亦不會針對互聯網和社交平台的日常行為,相反,條例草案進一步保障使用者的表達和言論自由。

當然,任何修訂都會涉及一些意見分歧,作為民意代表的議員們,有責任在審議過程中,要求政府解釋、讓步,甚至投票反對,但絕對沒有理由去玩弄手段、拖延進程、阻撓審議。須強調,「拉布」和流會,只能對施政帶來阻力,而不會為反映民意、推動社會發展帶來任何助力。即使議會真的被癱瘓、法案被拖死,又有什麼現實意義?若是不問是非、只有立場;只懂破壞,漠視建設,完全枉負選民期許,理應受到譴責!

版權大國向港施壓

有人認為,民間反對聲音熾熱,源於社會對政府不信任,政治氣候引起網民不必要的恐懼。不過,不信任其實源於敵我政治的心魔,若是凡事從陰謀論出發,最終只會思覺失調,罹患妄想被迫害症候群。

須強調,保障版權已是國際上的主流意見,特別是美歐等版權大國,不斷要求外國停止侵犯其諸多版權,並且持續對港施加壓力,又提出加入《特別301條款》的威脅,因此,無論是否信任政府,最理想的做法始終是擺事實講道理,讓人不被侵犯地原創,讓人無拘無束地「二創」,讓創意事業得以有序開展。

原文轉載自《香港商報》2015年12月14日

原圖:metro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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