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就係犯法,希望服刑之後重投社會,行返正軌!//
2019年12月,有網民發起九龍區遊行,多處有人堵路,3男1女被控告非法集結罪。30歲男地盤工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
30歲被告陳昭宇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辯方代表鄒學林大律師求情稱,被告原任測量師助理,為家中經濟支柱,希望服刑後繼續進修成為測量師,其僱主亦願意繼續聘用他。今次非法集結僅涉及約100人參與,規模不大,他被捕時亦沒有穿上防具及攜帶危險品,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崔美霞表示,事件威脅社會安寧,被告遭警方警告後沒有離開,繼續留守馬路,背包被搜出護目鏡及生理鹽水等示威者常用物品,反映他是有備而來,明顯有參與非法集結。崔官又指,案發時有人癱瘓交通、叫囂及使用雷射筆等,群聚情緒高漲,恐怕會令情況惡化,威脅在場人士安危。
崔官強調,有需要維護公共秩序,認為案情嚴重,雖然被告初犯,但在背景報告中仍堅持沒有參與非法集結,其悔意有限,沒有其他減刑理由,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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