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依法裁決!//
社工陳虹秀涉於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期間,手持擴音器向警方高喊,被控暴動罪,2020年在時任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席前罪脫。律政司去年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發還區域法院另一名法官重審,陳虹秀繼續不認罪。暫委法官鍾明新今日(6日)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於下星期一(9日)續審。
45歲被告陳虹秀,為註冊社工,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庭上播放片段顯示,事發當日晚上約7時許,被告與示威者一同身處軒尼詩道的冒火障礙物附近。其後於修頓球場旁,拍攝到被告正在急步走,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稱當時被告身旁的是記者及警察,並非身處示威者人群之中,示威者當時已退至下一個街口,控方同意片段中顯示被告身旁的是警方。
片段顯示,被告曾在灣仔一帶邊步行,邊手持擴音器說話,雙方不爭議片段中的人為被告,其後播放的片段提及,於灣仔天橋有槍聲,警方曾發射海綿彈,亦有擴音器播放「要畀足夠嘅時間市民」等聲音。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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