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該禁不該禁?
民族黨該禁不該禁?

政府考慮「港獨」社團「香港民族黨」,坊間對事件嘅討論可以話係「沒完沒了」,一向偏向支持盲反派嘅法律界團體「法政匯思」,日前就引用歐洲唔同案例,話就算一個團體訴求幾唔合理都好,佢哋嘅「結社自由」都唔應該被干預,仲話歐洲唯一認可禁止或解散政黨嘅案例,係在於有政黨同恐怖組織有聯繫。事實係咪真係咁呢?


另一法律團體:西班牙案例更合適


法律觀點同政見一樣,有時候都係莫衷一是嘅,對於「法政匯思」對兩宗歐洲案件嘅解讀,另一法律團體「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好明顯唔同意,話「法政匯思」舉出嘅案例裡面,有關西班牙案嘅判詞寫到明若然政黨嘅領導人煽動暴力等等,不能依賴「歐洲人權公約」保護云云。到底誰是誰非,就係睇大家點判斷喇!


喺傳媒報道當中,廣男發現咗一個幾有趣嘅地方,就係「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話「民族黨」勾結境外恐怖組織,更訓練成員使用武鬥搏擊技術為「革命」作準備,以示「民族黨」被禁有理;對於呢種講法,廣男唔肯定係點,唯一肯定係「民族黨」講過要「武裝革命」就絕對係鐵一般嘅事實,若然真係有埋「訓練成員」呢一層工作,咁就真係唔禁都唔得了!


政府要待出現「流血事件」出現


廣男唔係咩法律專家,但從已經曝光嘅事實都可以睇到,「民族黨」所作所為絕對唔係「講吓咁簡單」,除咗講到明可以用「任何手段」(包括暴力流血)去達成「港獨」目的之外,佢哋仲早已經「走入校園」、公開派發「港獨」單張等等,即係話早已經由「口頭倡議」發展到「實質行動」,唔通真係要等到有「流血事件」先叫做「有行動」咩?唔係呀嘛?


老老實實,言論、結社自由係重要,但就算唔引用國際人權嘅公約,「普通人」都知道言論、結社自由唔係完全無所限制啦;廣男喺度只係想問班盲反派一句,如果他日再發生諸如旺角暴動甚至更嚴重事件,你哋呢班幫兇,該當何罪先?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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