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like,促請當局正視】毛孟靜涉僭建 屋宇署仍懶理、雙重標準?
【一人一like,促請當局正視】毛孟靜涉僭建 屋宇署仍懶理、雙重標準?

「香港本土」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位於淺水灣道的住宅被發現有僭建,相關問題連日來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更引起各界關注政府部門處理僭建問題時是否持有「雙重標準」的疑慮,「港人講地」上周三(24日)去函屋宇署查詢,希望署方能回答相關問題,但截至今午仍未獲得回覆,現特意把相關問題羅列,供大眾審視評理。相關問題如下:

 

1. 毛孟靜作為立法會議員,丈夫Philip Bowring是國際知名的傳媒人,兩人或其中一人在優先處理僭建問題的政策上,是否算是「名人高官」?如果不是,為何?

 

2. 據本網媒調查所得,涉事物業當年的批准圖則的用途為空間(space),但被僭建為住宅用途,毛孟靜議員亦公開承認該處為工人房,亦即有人居住。據今日(1月24日)東方日報報道,屋宇署在回覆該報時表示:「但由於這些加建工程是在建築物內進行,不涉樓宇結構,屬豁免審批的工程......未對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構成明顯危險,不屬執法政策下須予取締類別,該署不擬採取進一步行動,僅發信予有關業主,勸喻其盡早恢復有關處所的原有用途」。請問:

a. 如何判斷有沒有「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消防處有否被徴詢?

b. 該加建工程是否屬「豁免審批工程」?請問「不屬執法政策下須予取締類別」如何界定?

c. 該「工人房」的來水和去水接駁工程有沒有得到政府批准?是否也是「豁免審批工程」?水務署和渠務署有否被徵詢?

d. 香港此類空間和地下車位極為普遍,如果上述報道無誤,政府是否鼓勵市民將車位及其他地下空間圍封作居住用途?

e. 毛孟靜議員八年來沒有理會政府的勸喻,說明勸喻無效,政府是否考慮修改政策?

f. 地產建築界人士向本網媒表示:鄭若驊司長屯門物業的地庫,一如其他獨立屋,發展商在委託建築師及工程師在設計時,已經預留地庫空間,以及所需的結構,小業主不可能在買入後才挖地庫,否則早已倒塌,因此地庫雖屬僭建,但仍然是在「建築物內進行,不涉樓宇結構」。請問屋宇署認為鄭司長的地庫是否構成該物業的「結構安全」是否有「明顯危險」?如有,除了充填地庫外,是否需要加固建構,如要加固,請告知工程細節。如沒有,為何要取締,而不可參照毛孟靜議員物業的做法,勸喻了事?

 

3. 屋宇署在處理鄭若驊司長的僭建問題上,屢次發出新聞稿,詳細向社會報告,就毛孟靜僭建問題上,未見屋宇署有相同做法,為何?

 

原圖:港人講地圖片、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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