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2019年6.12反修例示威 3男認非法集結等罪3男被判罪成 各囚20至39星期
【反修例風波】2019年6.12反修例示威 3男認非法集結等罪3男被判罪成 各囚20至39星期

2019年6月12日,有反修例示威者在金鐘夏愨道包圍立法會,以圖阻止通過《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事後6名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其中3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餘下3人則承認控罪,包括一度遭發拘捕令的22歲男學生王愷銘,6人今日(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分別判監20至39星期。


被告依次為王愷銘(22歲,學生)、梁耀安(28歲,工程師)、羅兆赫(26歲)、馮智彬(31歲,廚師)、何沛鍇(24歲,酒店職員)及郭叡軒(25歲,侍應)。王、梁、羅、馮及郭同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近添華道參與非法集結;馮另與何被控於同日,在金鐘夏愨道近添美道參與非法集結。其中王、梁和何則選擇承認控罪。


王亦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被控於同年8月27日,在九龍慈雲山環鳳街秀芳花園商場外管有2.72克草本形態大麻,及內含大麻酚的0.01克固體。


裁判官劉綺雲指,本案集結均發生於商業行政區,示威者曾扔擲水樽等雜物,形容其暴力規模相當大,各被告都是積極參與,助長整場示威,衝擊警方防線。


劉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的夏愨道近添美道非法集結,示威者以鐵馬及雨傘加固,他們亦身穿黑衣及戴上手套等,當初人數只為100至200人,但迅速已演變成過千人,認為是有計劃及預謀,期間示威者曾扔擲水樽、磚頭等,即使當時警方多次作出警告,但他們仍然拒絕離開,遠超過警方的人數,情況亦繼續惡化,而片段顯示出其暴力規模相當大,持續針對政府大樓,當中以水馬、鐵馬設立路障,明顯阻礙警方執法,加上案發日子是工作日、發生於商業行政區等,阻礙政府運作,認為該次非法集結是非常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及安全,尤其被告馮智彬案發時身處於路障前線,與其他人搬動鐵馬,並曾投擲雪糕筒,而另一被告何沛鍇案發時亦戴上手套,向他人作出手勢及手持索帶,同時身處於雨傘陣的最前線,雖然他們沒有作出暴力行為,但考慮其嚴重性,有積極參與示威,助長他人衝擊警方,故其罪責並不輕微。


劉官再指,本案涉及另一夏愨道近添華道的示威亦發生於商業行政區,部分示威者衝出及佔據車路,且片段顯示出他們投擲雜物,設立三角形路障,具有不同裝備挑釁警方,期間警方進行多次警告但仍不果,需要後退防線,認為該次非法集結並非即時引發,其暴力程度相當大,以及持續發生,5名涉案被告有裝備,其行為亦是各有不同,都是積極參與非法集結,助長整場示威,衝擊警方防線。


劉官續表示,被告王愷銘另承認的管有危險藥物罪,考慮牽涉的危險藥物較低,再考慮他案發時初犯及其母親患病的情況,判監24星期;被告梁耀安、羅兆赫、何沛鍇和郭叡軒亦是初犯,或者考慮過去曾經積極更生等因素,酌情扣減後分別判監20星期至36星期;被告馮智彬雖在兩件事件中曾作出實際暴力,這屬加刑因素,但顧及事件均有關連,刑期可同期執行,判監39星期。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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