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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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大律師理應尊重及維護法治!//


已退休的大律師吳靄儀2019年參與「818流水式集會」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監9個月、緩刑兩年,終極上訴敗訴。大律師紀律審裁組今年6月裁定她專業失當的投訴不成立,大律師公會於8月7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推翻審裁組判決,指判決是向公眾發出錯誤訊息,以為大律師可以藐視法律,請求法庭改判投訴成立或發還審裁組重新考慮,並作出訓誡的紀律處分。


申請人為大律師公會,擬答辯人為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大律師趙芷筠及施麗珊組成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利害關係方為大律師吳靄儀。


入稟狀指,大律師紀律審裁組以大多數裁定投訴不成立原則上犯錯,大律師公會作為大律師專業管理者,為履行職責及維護公益,出於原則而申請司法覆核。大律師公會引述主審法官胡雅文裁定吳靄儀等被告蓄意藐視法律,砌詞繞過禁令公然挑戰法律,預謀犯案以挑戰警察權威,在動盪時期仍有意違法挑戰公共秩序,故須加刑。大律師公會認為吳靄儀在未經批准遊行中帶頭,以疏散計劃作為藉口辯護,罪責嚴重,不可接受,尤其是執業大律師理應尊重及維護法治。


大律師公會質疑審裁組判決值得非議,錯誤自我引導,沒有集中考慮吳靄儀有否違反《香港大律師行為守則》,有損大律師的專業形象,削弱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的信心,要求法院宣布投訴成立,或發還另一審裁組重新考慮。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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