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嘅判決有咩重要啟示?一齊聽吓法律專家傅健慈嘅權威分析! //
「法庭的裁決是清晰表明,不予區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而且具有癱瘓立法會運作的意圖,必然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亦即是干犯顛覆政權罪。」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法學教授傅健慈近日在接受《港人講地》採訪時,如是分析民主派「35+顛覆政權案」的裁決。
本案日前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決,47名被告中,31人認罪,14人被裁定罪成。連日來,坊間一些好事之徒及所謂法律學者故意曲解判決,妄指「規定」立法會議員要做「橡皮圖章」、投「反對」票即違反國安法云云。對此,傅健慈就直斥其非。
傅健慈引述判詞指,議會特權並非絕對特權,「你不是盲目地否定它(《財政預算案》),要研究預算案的利弊,對它(進行)審核和通過,真正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能,那麼何來犯法?那些坊間『憂慮』,全屬他自己不認識這個法律,而有一些不必要的揣測和擔憂。」
裁決出爐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英國外相卡梅倫等西方政客和機構,紛紛說三道四,甚至揚言實施新的制裁。傅健慈批評這些虛偽政客政治凌駕法治公義,「無可否定,這是一個很公平公正的裁決,但是美西方反華國家或政客持有雙重標準,亦有政治目的,就是抹黑香港的法治、人權、自由及司法獨立,純粹都是一些政治炒作,所以我們不要被他們該些違法行為誤導,當中他們的做法,違反了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原則,也是踐踏法治精神,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傅健慈強調此次法庭裁決,進一步釐清了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法律定義和規定,對日後同類案件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更有效確保維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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