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3男子聲援理大暴徒、認參與油麻地暴動同判囚45個月 謝沈智慧為何斥犯案手法儼如小型軍隊?

//暴徒當年造成咁嚴重嘅破壞,話冇組織都好難令人相信,必須嚴懲!//


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理大,大批市民上街為「營救」校內人士,與警方對峙,逾200人被捕,3名被告分別是陳子謙、朱盛軒及郭曉泰,早前承認於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在區域法院同被判入獄45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陳子謙因希望見證歷史時刻,和有感社會不公而現身現場,被告曾到法國學習廚藝,並於倫敦一間米芝蓮餐廳工作2年。辯方又指被告事發後痛定思痛,冀儘早獲釋照顧父母和繼續進修廚藝。


至於另一被告朱盛軒,年幼時因父母離異無暇照護他,入住兒童之家和青年宿舍至成年,他在寫作上頗有天份曾入圍徵文比賽;最後一名被告郭曉泰,為家中經濟支柱,已將所有積蓄交予父母,作入獄後的生活費。


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示威者於2019年11月17日起佔據理大校園,翌日有過千人為「營救」校內人士到涉案地點一帶聚集,他們不但配戴防護裝備迫近警方防線,期間更使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和於一小時內投擲近250枚汽油彈,猶如一支熟練的軍隊,證明本案非突發,有一定程度的計劃;批示威者的行為肆無忌憚、目無法紀,漠視警方連日來的警告,並提到其中一名警員執勤期間手筋被割斷。


法官又指,警方事發前已呼籲市民切勿前往該區,但仍然有人在網上號召,理大的事件最終變成本港史上最大規模的暴動。而油尖旺為本港主要交通幹道且接近民居,案發當日交通嚴重受阻,附近店舖須提早關門,全港學生停課,交通燈、電線等毀壞,對公共開支造成損失,也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


法官續指,雖然無證據顯示3名被告安排、號召、帶領或鼓吹他人參與,惟被告參與對峙,已顯示認同其他示威者的作為。法庭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對犯案者迎頭棒喝,及杜絕傷害執法者的行為,否則社會將付出沉重代價,終判3人同入獄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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