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上水磚頭擲斃清潔工案、2青年暴動罪成判囚5年半、杜麗冰讚拆路障市民是「無名英雄」、感謝警方協助

//杜官講得啱,香港由前人以血、汗、淚建成,摧毁此城市並非好事,亦非出路!//


七旬清潔工羅長清於2019年11月上水示威期間,被磚頭擊中頭部身亡,涉案2名青年早前於高等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立,誤殺及有意圖傷人罪則不成立,2人各被判監5年半。


2名被告依次為現年19歲的劉子龍及現年18歲的陳彥廷,被控2019年11月13日參與上水堵路示威,在與政見不同人士互相擲磚期間,誤殺清潔工羅長清,有意圖傷害另一名六旬男子X,以及參與暴動。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2名被告響應網上號召並計劃持鎚參與。本案證據顯示黑衣人在案發現場撬磚堵路,然後一群市民無私無畏地到場清理路障,沒有特意挑起紛爭。但六旬男子X搬走磚頭時被黑衣人阻止,黑衣人威脅市民不要清理路障,雙方繼續對峙。


隨著事件升溫,黑衣人開始向搬磚市民掟磚,市民亦開始還擊,事件導致非常悲慘下場,X被襲擊至左眼虹膜撕裂,站在路旁的死者羅長清被擲中,令人心碎(heart-rending)的是,死者向後倒地時,其手機仍一直在拍攝中狀態。


杜官指,雖然陪審團早前裁定2人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脫,但並不能減輕2人參與此場十分激烈的暴動之罪責。2人年輕及缺乏成人的適當指導,令他們跟風參與本案,未能預視事件後果的嚴重性。


杜官接納2人現已深感後悔,但指香港是由前人以血、汗、淚(blood, sweat, and tears)所建成,摧毁此城市並非好事,亦非出路,暴動罪的刑罰必須具阻嚇性,避免公共秩序及法治受損。


杜官另又特別表揚當日搬磚拆路障的市民為「無名英雄」(Unsung Hero),指他們沒有尋求任何政治和個人利益,只是站出來幫助社會,行為無私無畏,正正體現了香港精神。


杜官亦指,警方調查本案證據使用了逾千小時,讚揚香港警察眾所周知是全世界最優秀的警察之一,感謝警方在本案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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