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直斥被告唯恐天下不亂!//
跑馬地警署4年前遭人投擲3枚汽油彈,附近停泊的私家車亦遭殃,警方調查後拘捕4男,當中一男的胞弟和母親得悉事件後試圖摧毀證物、倒掉涉案火水。涉案6名男女分別被控縱火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日前判刑時指,縱火的4男目無法紀、公然向權威挑戰,亦不顧當值警員會否受傷,終判各人入獄半年至5年3個月。
被告依次為46歲學車導師甘偉達、28歲售貨員倪永聰、26歲髮型師區躍南、23歲倉務員黃浩程、24歲售貨員倪炳楠及47歲售貨員丁鳳霞。倪永聰和倪炳楠為兩兄弟,丁是兩人的母親。
首4名被告同被控兩項縱火罪,指他們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及跑馬地警署油站旁地面、油缸天花和電力分站。倪炳楠和丁被控同日同地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摧毀證據。前者另涉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早前獲裁定罪脫。
王官判刑時指,縱火的4名被告「仇警」,在社會氣氛稍為平靜後「興風作浪,唯恐天下不亂」,4人目無法紀、公然向權威挑戰;加上案發在警署油站,萬一火勢蔓延,隨時一發不可收拾,事件無造成爆炸和更大傷害實屬僥倖,法庭不可忽視當中風險,4人更在案中表現出對他人生命財產的漠視,故須判處嚴厲刑罰阻嚇,以保障公眾。
王官又稱,雖然案發時值凌晨、並非發生在人煙稠密之處,事件也沒有造成傷亡,但不能忽視案件嚴重性,其中4名被告夥同犯案,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有預謀和有目的,更在案中擔當不同角色,有人負責駕駛車輛,有人提供場地製造汽油彈,有人負責投擲汽油彈,4人當時一再向警署投擲汽油彈,導致多處起火。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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