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客人提著透明袋,袋上寫著有幾百億,然後出去買東西,你道,賣家會怎樣想?
政府,就是這個提著透明錢袋的買家,大家知道這「大闊佬」來買東西,都會想:政府大把錢,不用跟她客氣。
日前,看到立法會在討論優化一個購置處所計劃,這才知道,原來政府有個叫「購置處所以提供福利服務」計劃,2020年時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200億元去購置物業。
當年提出這項計劃的原因,是因為本港社福服務需求殷切,政府需要購置更多物業為長者、殘疾人士及兒童提供福利服務。原計劃是要購入158個處所,主要是地舖。
不過,由於社署自2020年至今僅購入5個物業,勞福局日前就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以「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為由,提出將計劃財政承擔額由200億削減至50億。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說,早在2020年此計劃實施時已預言:這是一個近年最失敗的政策之一。
田議員在議會質疑:「好記得2020年時,我已經說這個計劃不合邏輯、執行困難、立法會亦難以監察。因為官員孭著金庫四處說我來買東西,人家會怎樣開價呢?用公帑去買物業,不可能逐個物業回來報告,議會亦監察不了。」
然而,最大問題不只是「孭著金庫去買嘢」,而是政府其實本身已有很多物業,為什麼仍要花錢買,還任人劏?情況如同一個已擁有滿屋名牌包包的女人,卻說這些包包不襯衣,要再買過一批新的。
田北辰議員提出疑問:「當時政府有900幾個空置物業,我當時要求政府先全盤檢視自己的物業,哪些可拿出來用,才決定買多少?但當年的局長及署長說,看過了,沒有合適的。」
900幾個物業都沒一個可用,有點匪夷所思,就算真的不能用,能否用騰籠換鳥之法,將現有的與空置的物業重新執位?
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舉例說:「有些原有在地舖服務的非政府組織,可以搬往樓上,舉個例,青年中心、家庭中心沒必要在地舖,如果把這類服務搬上樓,就可騰空原有地方給需要地舖的服務,如老人中心。」
香港已今非昔比,我們不再是想買什麼就買什麼的富婆,再買包包之前,是否該打開衣櫃檢視一下,哪個包包仍合用?
近年經濟不景,地舖已跌價三分一,政府要購買物業,別再露出一副洗腳不用抹腳樣,測量師學會前會長林家輝建議:「政府不妨先提出你要什麼物業?有什麼標準?在哪區?讓那區的業主或者擁有這類物業的人,自行向政府報價,而不是找經紀或中間人去問。你叫業主報價,合適就成交,這樣就更快、更容易。」
背負著千億財赤,雖然現在局長建議將購置物業開支減至50億,但50億都是大數,每分錢都是公帑,今天政府手上到底還有多少空置物業?可否把空置物業改變用途變成有用物業?令大家相信政府每下出手都是審慎和必要。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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