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式民粹:閹身羞家辱國亂天下
港式民粹:閹身羞家辱國亂天下

 本文作者為黃永/資深傳媒人

  由「中大港獨標語」到「教大蔡若蓮大字報」等連串事件,充分展現什麼叫做「有香港特色」的後真相年代;跟其他地方相比,港式民粹不單有歧視元素,而且還多了一份歹毒和粗鄙(vulgarity)。   傳統儒家思想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可視為華人文化基因(meme):求知積德,先做好自己、自家,再貢獻社會、國家。然而,今天在香港出現的後真相民粹,卻剛好與之相反,由於欠缺思考,民粹令人「先閹身羞家,後辱國亂天下」,又或可稱之為:愚家思想。   猶如「自己都冇阿媽生」 閹身──港式民粹留言和指罵,近年經常有大量粗口,言詞涉及不少性行為或性器官,也許因為這個原因,發表言論者往往收藏其真實身份,即其identity,猶如性器官般不可示人,且要徹底移除,免遭起底。 不過,更荒誕的現象是,哪怕言者敢說而不敢認,卻仍有人堅持悍衞這些「身份閹人」的言論自由。但人家擺明要縮,何苦悍衞?真的要守護個人言論自由的話,最低限度也要有人站出來承認責任,始有守護的對象。連貼出「香港獨立」和「恭喜蔡若蓮」標語是誰也未知,便揚言全面守護的人(包括某些議員),或已間接認同這些標語的內容,所以才會不知誰是寫手,自己也要守;而那亦是另一種不敢直認自己真正立場的閹割身份行為。   羞家──母親懷胎時跟孩子一體相連,故母愛是即使未出生,也可感受得到的強烈感覺,實為基本人性。正因「係人都有阿媽生」,面對港式民粹公開奚落喪子之母,教大校長張仁良才會斥之「唔係人」,《信報》金針集也因而點出「解恨還需同理心」。 歹毒惡語,跟發洩性質的粗口,又升了一個層次。或者我們要問:說這些話的人會怎樣對待自己父母?抱持什麼樣的家庭觀念?反過來看,泯滅基本人性者的父母如果尚在,對其子女可如此歹毒地公開咒罵,又有何反應?   進入後真相年代,人因為閹割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於是可以把道德水平降至極低,為打擊跟自己立場不同的人,只求口舌之快,愈鬥愈爛,不把對手當「人」來看,猶如「自己都冇阿媽生」。   「愚家」只會閃縮講歪理 辱國──若「辱國者」跟「愛國者」相對,則某些輿論經常試圖把「愛國」跟「盲撐」或「洗腦」這些概念連起來的手法,倒是更反映出「辱國者」的極端反智:一方面要躲起來作無底線羞辱,另一方面又想展現大義凜然。例如說:「《基本法》由於具備憲法性質,故只能約束公權力,而個人並不會違反《基本法》。」   實情是,《基本法》第42條寫明:「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基本法》英文版把此句「義務」一詞定為obligation,在法律上有「履行責任」之意。可見即使《基本法》屬憲制性文件,也有規限個人的具體條文。   何況,一旦承認《基本法》具「憲制性」,則當中這個「憲」字,實際上是指《基本法》是根據《中國憲法》第31條而奠定,也就是確認了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港獨標語,跟《基本法》有根本性矛盾,概念上相互排斥(mutually exclusive)。   簡言之,接受《基本法》的憲制地位,便不能接受港獨;現時有人以為展示此標語不違法,本身就邏輯混亂。   後真相無賴之處,是刻意混淆因未就23條作本地立法,故未能就此「定罪和判刑」。把這刻的漏洞說成是「沒有違法」,是知錯而不認錯。   儒家之「修身」,講求格物、致知、誠意、正心;港式民粹的「愚家」則相反:未能格物,更邏輯混亂;放棄致知,變知法違法;毫無誠意,不斷歹毒惡咒;沒有正心,只會閃縮講歪理。人心無正道,自然天下亂。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7年9月11日   原圖:CUHK Secrets Facebook page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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