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19日)判刑,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基本原則,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
他指出,個別西方國家一面無視其本國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事實,一面對香港法院公正實施《港區國安法》無端指摘,批評這種行徑是對法治精神的嚴重褻瀆和踐踏。
林劍重申,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依法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堅決反對個別西方國家藉有關司法個案,干涉中國內政,抹黑和破壞香港法治。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表示,判刑結果彰顯國安法治權威,捍衛香港法治精神,又說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照《港區國安法》及本地法律,對被告戴耀廷等人定罪和判刑,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也契合香港社會要求依法懲治犯罪分子的主流民意,對於全面準確實施《港區國安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特區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意義重大。
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法治的核心要義。在戴耀廷等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中,香港特區執法、檢控、司法機關秉持專業精神,頂住外部壓力,依法拘捕、檢控、審判,捍衛法治權威和尊嚴,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特區憲制秩序的法定職責,天經地義,無可指摘。
發言人又說,案件正式判刑後,少數國家政府、政客及反華媒體罔顧法治精神,抱持虛偽「雙標」,大肆抹黑判決結果,公署對干擾香港執法、司法機關依法辦案和破壞特區法治的言行予以強烈譴責。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表示,判刑整體已反映案件嚴重性,但對個別人士的判刑,當局會詳細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需要提出上訴。被問到案件亦涉及部分人士沒有被起訴,包括涂謹申及鄺俊宇等,判刑是否反映案件已可完結。鄧炳強表示,國家安全與其他案件一樣,只要當局有充分證據就會作出拘捕及檢控。他重申,除非案件有時限性,否則無論過了多久、涉及的人士是什麼背景,當局何時有證據就會拘捕和檢控。
行政會議召集人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判刑較為寬鬆,亦考慮《普通法》原則,即認罪後可扣減三分一刑期,故主腦戴耀廷以15年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後判囚10年,其他列為積極參與者則判4年至9年不等。被問到會否擔心刑期過輕對社會無阻嚇性時,她表示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政府提出檢控,部分被告還押超過3年,而且根據今年3月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根據《國安法》判處的刑期沒有任何扣減,即不能如其他犯人可按其行為良好等可扣減,因此現在判刑屬合理。
葉太更認為判刑可釋放訊息,顯示香港司法完全獨立,亦考慮個別被告人情況,包括有否認罪等作決定,亦因為眾人刑期不是太長,她希望眾人出獄後能真心悔改,可重投社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表示,此次判決不僅彰顯香港法律的權威性,亦體現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她指出,從案件本質來看,被告們策劃通過所謂「初選」方式,企圖取得立法會控制權,繼而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等手段來癱瘓特區政府運作,甚至脅迫中央讓步。這種行為不僅嚴重干擾了香港的選舉秩度,更觸犯了《港區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她續指,法庭在審理過程中,嚴格依據《港區國安法》和相關法律程序進行。法官在量刑時充分考慮了各被告在案件中扮演的角色、其行為的嚴重程度,以及個別被告的認罪悔過表現,充分體現司法機構的專業性和公正性。她認為,這次判決向社會傳達明確信息:任何試圖通過非法手段破壞香港政治體制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法庭今日裁決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刑期合理,較著重《普通法》的判刑原則,多於單純跟從《港區國安法》條文處理。他形容判決反映在一國兩制下,尊重香港行使中的《普通法》基本原則去處理。
案中4名被告屬「首要分子」,包括判囚10年的首被告戴耀廷,而41名「積極參加者」刑期各有不同。湯家驊說根據《普通法》判刑原則,會考慮個人因素、犯罪意圖、有什麼背景等,各人都有特殊因素,判刑亦有不同。對於有從犯證人的判刑,與部分不認罪被告相近,湯家驊說根據法官的處理,認罪可獲3分之1刑期扣減,若最終刑期屬較重,顯示在案中參與度較高。
湯家驊表示,目前未知會否有人上訴,若有人認為刑期過重,或會提出上訴,但如果屆時上訴庭表示不認同,刑期有機會更長。他又說部分人已被拘留一段時間,若獲判的刑期距離獲釋日子不遠,相信未必會上訴。
圖片來源:外交部網站、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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