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確立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及航運界代表、華光海運控股執行董事長趙式慶牽頭,聯同航運產業鏈的業界翹楚,共同發起成立香港航商總會,以航運為抓手,連接港口、能源、專業服務、金融與貿易領域,發揮香港獨特優勢,助力國家實現長遠戰略目標,建設海洋強國及交通強國,並促進香港的持續高增值發展,同時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
香港航商總會今日(7日)舉行成立發布會,介紹總會成立的目的及願景。中聯辦副主任尹宗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運輸及物流局長林世雄等近百位嘉賓出席支持。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香港航商總會總顧問梁振英說:「今天我們開了一個好頭。」他在致詞中表示:「國家的十三五、十四五規劃都明言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提升』就是面向國家所需,發揮好香港獨特優勢,結合好內地力量,補鏈補板,完善國家的航運生態圈,同時邁向價值鏈的高增值端。二十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就要求『提高航運保險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務水準,推進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以及『完善促進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香港航商總會的成立,標誌著香港航運界對國家的需要有深入、統一、全局的認識,標誌著香港航運界別的大團結、再出發和大發展。」
被問到香港和倫敦的比較,梁振英則認為香港不是要取代倫敦,「香港有活躍、高效率的國際性貨櫃碼頭,有背靠祖國的龐大市場」,因此香港不需要一蹴而就,「只要能凝聚團結大概念的香港與內地航運界,利用好『一國兩制』優勢,調動香港及內地優勢,就能發展好」,梁振英表示對香港航運業的全產業鏈和全生態充滿信心。「一國之內有兩種制度,這安排本身就是我國的制度優勢,也是香港航運業的獨特優勢。我們要登高望遠,用好這些優勢,要集中力量辦大事,辦實事,要在航運界、貿易界、金融界、專業界、教育界、家長和青少年之間做好解釋說明,同向發力,助力國家早日完成建設海洋強國、維護我國海洋權益的宏大目標。」
發布會上亦舉行「港大和北大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代表北京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郭瑜,及香港航商總會創會成員兼榮譽法律顧問李連君共同簽署,並由香港航商總會總顧問梁振英、中聯辦副主任尹宗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香港大學校長張翔、北京大學法學院教務主任徐曉穎及香港航商總會主席趙式慶共同見證。備忘錄為促進中港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框架,除了「港大和北大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通過航商會與香港大學及內地四所知名學府,包括山東大學、廈門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的合作,為中國乃至世界航運培育優秀人才。
梁振英形容這是「20年大計」,是一項長期及結構性的工作:「香港大學和內地大學在海事法律人才培養的合作協議,就是要以具體行動發放訊號,舉一反三地說明香港航運業的發展空間,同時也說明香港的作用和擔當。」他期望在一年之內啟動課程,「到後年夏天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有第一批碩士畢業生,再假以時日,國家開始有一批高質素、有涉外辦理國際海事案件能力的律師團隊。」
趙式慶認為培訓海事法律及服務高端人才是成立香港航商總會的其中一個工作重點,而建立一個全產業鏈的高產值航運生態圈,亦是當下的重要目標:「全球的經濟模式和貿易關係正在快速地變化。如何在未來三、四十年裡,從一個原有的工業生産模式轉化成智慧型的經濟發展模式,並通過有效地使用可再生能源逐步邁向零碳目標,這將是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命題,站在航運界的角度,我看到全球對清潔能源的熱烈渴望和迫切需求,在這方面,我國巨大的生產能力以及在相關新科技上的掌握,正擁有解決全球能源轉型的可能性。」他形容香港在過程中可以發揮超級聯繫人的角色,「因此香港大有用武之地。」
趙式慶又說,航商總會將在11月中旬,聯同深圳市政府及香港船東會,在粵港澳大灣區航運大會期間,舉辦「清潔能源全產業鏈交流會」,通過全產業鏈深度合作,促進清潔能源的有序發展,給全球航運能源轉型提供中國方案,「這將會是香港航商總會未來的工作重點之一。」
航商總會創會成員、山東省港口集團總經理李奉利表示,山東港口已經成為全球規模體量最大的港口集群,但對照國際航運中心評價指數,相較優良的港口條件,在現代航運服務和綜合環境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香港航商總會成立,為我們搭建起全面對接香港海事、法律、金融、仲裁等眾多高端要素,更好學習香港所能所長的優良平台,必將成為山東港口寶貴的發展機遇。」
香港航商總會創會成員及榮譽法律顧問李連君表示,海運及港口業是香港經濟的重要一環,是香港四大支柱行業之一,因此全方位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需要香港加強海商海事法的教育。「雖然目前香港在海事法律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取得了進展,但仍存在問題,包括大眾對海事法律的認知仍不夠充分,人才培養需要更多時間和資源投入;香港在海事法律服務方面亦面臨其他國際航運中心競爭,需要加快國際海事法高級人才的培養以提升服務水準和專業能力。」因此,香港須繼續落《2023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框架」,進一步積極培養具備國際競爭力的涉外海事法律人才,全方位發揮香港作為內地和海外航運企業的通道角色。他表示香港航商總會作為全產業鏈合作平台提出倡議:「希望特區政府能夠提供全額獎學金,用于支持香港大學與內地高校的海事法律教育和聯合教育培養計劃;希望香港航商總會會員、其他社會團體、個人通過捐贈設立助學獎學金,對成績優異者發放;希望香港企事業用人單位加大委托培養,學校對香港航商總會所屬會員、相關企業推薦的海商法學生優先錄取;建立亞洲海事、海洋法研究院,接受年度政府關聯研究項目計劃,同時接受國際組織、商協會和企業集團委托課題及捐款和資助,培養輸送海事、海洋法高端人才。」
隨著香港海事周(2024年11月17日至23日)和在深圳舉辦的粵港澳大灣區海事論壇(2024年11月14日至15日)的到來,總會將宣布與各方進行進一步合作,當中包括:建立可持續供應鏈生態系統;推進海運教育;進行政策研究;促成與中國沿海海事省份與城市的合作。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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