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指黎是案中主腦 為「激進政治人物」聯繫多名前美國官員、邀外國加入制裁內地與香港
【黎智英案】控方指黎是案中主腦 為「激進政治人物」聯繫多名前美國官員、邀外國加入制裁內地與香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2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黎與3間公司代表否認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則申請將黎另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存檔,獲法官批准。控方宣讀開案陳詞,逐一陳述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行為,指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是謀劃整個串謀行為的主腦,多次與外國政要會面,又與Mark Simon開群組聯繫美國前軍方人員,並指示《蘋果》高層推出英文版本,邀請外國加入制裁內地與香港。


控方開始讀出開案陳詞時,形容黎是一名「激進的政治人物」及「泛民主派忠實支持者」,又指2019年反修例社會動亂事件發生時,黎智英與《蘋果》高層及「重光團隊」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又提到,黎於涉案期間,和多名前美國官員有直接聯繫,包括前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前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退役上將Jack Keane等,又曾會晤國多名官員,包括美國前副總統彭斯及時任美國民主黨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等,請求外國制裁內地與香港官員,提出要令香港政府知道做壞事的後果。


控方將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證,以證明黎智英及有關公司當時的而且確有涉案串謀協議,並會在庭上播放涉案影片以助理解案情。而證人證詞均指黎智英為本案3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主腦。控方又指,黎於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開始與陳梓華和Mark Simon等人的串謀,包括遊說美國、日本、新西蘭及各國去實施制裁。其中Mark Simon為黎的私人助理,直接實行黎的指示,亦作為黎的代表與海外人士見面,兩人又在WhatsApp開設群組,聯絡外國勢力人士,包括美國前軍方人員及「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等。


控方下午繼續宣讀開案陳詞,在庭上展示黎智英在個人社交平台發布的多則帖文,其中一則是黎智英上載一張包括有全國政協在內人士手持寫有「支持國安立法,護航一國兩制」文字橫額的合照,照片描述提及「美國政府應否將他們列入制裁名單?」。


控方又播放多段黎智英接受外國媒體及組織訪問的片段,當中黎智英曾經表明,很希望外國影響香港,指外國勢力是拯救香港、阻止中國接管香港事務的唯一辦法,又提及香港正在「戰爭」,與美國為同一價值而戰,因此需要美方的支持,形容有關支持非常重要。控方亦展示一張關係圖,列出與黎智英有外部政治聯繫的人物,當中涉及英、美、日、台等多地的政要人物。


黎智英於2020年6月10日,曾接受「自由亞洲電台」(Radio Free Asia)的訪問,並主張外國制裁中國及施壓,阻止香港落實國安法。


法庭早上亦處理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罪日期範圍的法律爭議。法庭早前裁定,控方是在2021年12月14日,即煽動罪的檢控期限屆滿前10日已開始提出檢控,並無逾時檢控;辯方其後提出,根據半年檢控期限的規定,認為控方不可控告2021年6月14日前的罪行,不過被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駁回。


法官重申,法庭早前的裁決已清晰說明煽動罪的檢控時限,辯方理應一次過提出爭拗點,現時法庭不會再就辯方的新論點,重新處理檢控時限的法律爭議,或修改控罪內容。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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