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警總外塗鴉判感化後失蹤近兩年再被捕 21歲青年今被改判入戒毒所
【反修例風波】警總外塗鴉判感化後失蹤近兩年再被捕 21歲青年今被改判入戒毒所

2019年6月21日有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一名當時19歲的男學生在正門附近外牆寫上「condom」等字眼,他在兩年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感化令12個月。惟他之後沒有聯絡感化官,失蹤將近2年,至上月連同「健仔」曾志健於西貢被重新拘捕,其案件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考慮到被告年輕、意志力薄弱、依賴毒品等因素後,撤銷原先的感化令命令,改判他入戒毒所。另外,他亦涉非法集結及管有危險藥物兩罪之案件,將於8月31日再訊。


被告王愷銘現年21歲,被控於2019年6月21日在灣仔警總正門外損壞其外牆。他另涉同年6月12日在中環夏愨道近添華道一帶作出擾亂秩序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的行為會破壞社會安寧;以及同年8月27日在九龍慈雲山環鳳街秀芳花園商場外管有2.72克草本形態大麻,及內含大麻酚的0.01克固體。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脊柱側彎、患有失眠及壓力應對問題,在朋輩影響下吸食大麻,他現時已無接觸損友和毒品,又透露被告希望診治脊椎問題。


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被告因另涉一宗非法集結案,控方亦表示可能會加控其他控罪,故現時未能預計刑期,決定先處理本案的違反感化令。嚴官指,被告當初違反感化令,長時間與感化官失聯及仍有濫藥問題,而當初刑毀一案亦有一定嚴重性,加上被告意志力薄弱,有必要盡快在專人協助下戒掉毒癮。嚴官又指,早前為被告重新索取感化、勞教中心及戒毒所報告,醫官在報告中提到被告有毒癮及適合判入戒毒所,故判處戒毒所令。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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