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13人上環暴動罪成囚42至48個月、另2人入勞教及教導所 官斥犧牲他人自由、致社會處於恐懼
【反修例風波】13人上環暴動罪成囚42至48個月、另2人入勞教及教導所 官斥犧牲他人自由、致社會處於恐懼

2019年7月28日上環遊行演變為激烈警民衝突,多名示威者被捕,44人被控暴動罪分3案處理。第3宗涉15人的案件經審訊後,除一名認罪的男生外,14人全部被裁定罪成。案件原定於2月初判刑,但因疫情關係一再押後。法官練錦鴻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痛斥示威者自以為有高尚理念,但就犧牲了他人自由,且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判其中13名案發時已成年的被告監禁42至48個月,24歲裝修工及案發時17歲的認罪男生則分別判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


練官指出,事件為社會帶來進一步分化,市民被歸類為黃藍陣營,沒有中間路線,社會欠缺持平客觀評估,示威者口中崇尚民主自由變成專制,香港的自由因他們所為而收窄。練官續指,本案暴動癱瘓了差不多半個港島,批評被告所為導致社會處於恐懼,不單造成公帑或私有財產的損失,亦破壞了社會和諧與互信以至香港的國際聲譽。


15名被告依次為24歲廚師陳偉林、25歲兼職侍應陳澤峰、27歲教師布紫晴、20歲學生何栢耀、22歲學生梁志鵬、34歲廚師楊位醒、22歲學生彭雨彤、30歲劉耀銓、33歲飛機師廖頌賢、30歲護士陳永琪、24歲工程助理林皓正、21歲學生廖紫婷、24歲無業李樹樺、24歲裝修工胡嘉俊及22歲無業張雯曦。


陳澤峰、布紫晴、梁志鵬、劉耀銓、林皓正、廖紫婷、李樹樺、張雯曦被判囚48個月;彭雨彤、陳永琪被判囚44個月;陳偉林被判囚45個月;楊位醒被判囚44個月;廖頌賢被判囚42個月;胡嘉俊被判入勞教中心;開審前認罪的何栢耀被判入教導所。


15名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即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連同甄凱盈、廖天駿及其他人參與暴動。張雯曦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21
好正
1
心心眼
3
好好笑
1
令人傷心
4
嬲爆

評論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cellent

    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