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19年9月政總衝突 3男女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陳廣池斥暴徒旁若無人!

//當日嘅暴力情況,相信好多香港市民仍然歷歷在目!//


2019年9月29日有人發起遊行,有示威者向金鐘政府總部丟雜物,引發衝突,最終多人被捕。當中 3人經審訊後,周四(10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成,押後至下月(12月) 1日判刑,3人還押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3名被告分別是何家洛、黃韻思及何普光。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案發時暴徒行為旁若無人,幸好沒有襲擊鄰近解放軍軍營或造成嚴重傷亡。


陳官指,首被告何家洛自稱當時因催淚彈而淚流不停,即被告必然身處於暴動現場。當時現場兵荒馬亂,被告竟任由陌生人幫助洗眼,若對方使用的是腐蝕性液體,被告雙眼將會受傷。而被告之後逃入公廁,離開時沒有帶走「豬嘴」及雨傘,在公廁外被捕時亦未有向警方提及,明顯是不想增加被檢控風險,終裁定其暴動罪成。


至於畢業於藝術系的第二被告黃韻思,陳官不相信被告在現場是純粹做「田野錄音」,供日後創作之用。陳官指,被告承認曾參與合法遊行,可見被告社會意識不弱,進行「田野錄音」時怎不先了解情況?被告冒險追尋玻璃爆破聲音,不明白為何要偏向暴風中心進發?加上被告身材並不高大,身處險境下,仍有閒情、興趣大過天地去錄音,令人費解。陳官不相信被告達至忘我境界,認為被告既參與暴動,順道有靈感時錄音,根本是參與者,裁定暴動罪成。


第三被告何普光選擇不作供,控方指被告在現場攜有 16 支生理鹽水、繃帶,戴上頭盔、豬嘴。陳廣池形容,被告是全副武裝、重裝備,即使是護理人員也非在場理由,何況被告當時沒穿救護員衣飾,也裁定暴動罪成。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12
好正
3
心心眼
0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0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