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方「營救」黎智英不惜毀法治?
美西方「營救」黎智英不惜毀法治?

「黎智英案」開審近兩星期,這邊廂控方在法庭上逐一舉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證;另一邊廂,法庭以外的「營救行動」也在密鑼緊鼓地進行,炒作不斷,歇力製造「不公平審訊」的印象,最近把聯合國也拖下水。筆者早年在紀律部隊工作,對於審訊未結的案件,一向不評論,但這次都一定要為挺法治而發聲。

 

去年12月,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表了一篇關於「12港人」的所謂「調查報道」,而黎智英所謂「國際律師團隊」近日便煞有其事引用這篇「報道」,向聯合國酷刑專家提出緊急申訴,聲稱有證據顯示,控方證人李宇軒曾在內地拘留期間遭受酷刑,質疑其證供是否公正、可靠,促請香港及內地當局向聯合國交代云云。究竟這個突如其來的「國際控訴」是甚麼一回事?

 

鋪天蓋地抹黑「黎智英案」審訊

 

黎智英所謂的「國際律師團隊」理應清楚法庭的程序公義,這波操作是否試圖凝聚外部政治力量,在國際上大造輿論,對本港司法進行干預?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後,早已經看到英國首相辛偉誠、歐美國會議員、美國外交高官接連開腔撐黎智英,更有反華政客要求「制裁」北京及香港官員,就連外國天主教領袖也參與聯署,要求港府釋放這名所謂「天主教徒」。言論之荒謬、姿態之蠻橫,令人瞠目結舌。

 

這些難道是巧合?大家有理由相信,以英美為首,包含政治、媒體與宗教力量的海外「營救黎智英」網絡,正在無所不用其極,不斷罔顧事實,惡意抹黑本港的司法程序,鋪天蓋地污衊「黎智英案」審訊怎樣「不公」。隨著「黎智英案」審訊日復一日進行,相信這些來自美西方的噪音、雜音仍會繼續、甚至會越來越大。

 

不懂法律的「國際律師團隊」?

 

這些美西方代理人掛在口邊的不外乎是「民主」、「人權」、「自由」之類的藉口,用以抨擊本港的司法制度,更要香港馬上釋放黎智英。這樣做符合法治精神嗎?難道被告是所謂的「媒體老闆」、「天主教徒」或「英國公民」,便有逃脫審訊與懲罰的「免罪金牌」?

 

《基本法》第二十五條保障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有案件均不會因涉案人士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這個也可謂是法律原則的ABC。相反,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本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本港法治。


 以民主之名踐踏法治


雖然黎智英的本地法律團隊與國際法律團隊,早前分別表明互無關聯,但是從法治精神的角度來說,黎智英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如今這個「上書聯合國」的做法,已經屬於「濫用」聯合國機制、干預司法程序,是意圖干擾證人,極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或妨礙司法公正。黎智英這個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到底懂不懂法律?對於一貫標榜法治的美西方國家而言,是否以「民主」之名踐踏法治?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12
好正
5
心心眼
6
好好笑
5
令人傷心
8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