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旁聽師」聽得明「最後警告」嗎?
【鐵筆錚錚】「旁聽師」聽得明「最後警告」嗎?

在社會各界熱盼中,在《港區國安法》震懾護持之下,香港社會由亂到治的局面正不斷鞏固,一眾觸犯法律的反中亂港分子正在受到應有的制裁。不過,法院裡有一股「亂流」至今仍未平息,屢勸不改之餘,近期還越發囂張,在庭上大聲「噓控方」「罵法官」,甚至對準擔任檢控官的律政司外聘大狀進行欺凌「起底」。當下,香港社會撥亂反正已取得實質性進展,法院也同樣需要撥亂反正,司法機構還等什麼呢?


自從各級法院在2019年開始審理反修例暴亂相關案件,一群所謂「旁聽師」就開始在法庭內的公眾席出現,他們不是用耳「旁聽」,而是動口動手,持續在法庭「做騷」,喊口號、比手勢,傳播政治理念,不斷擾亂法庭秩序。事實上,翻查近一兩年的法庭新聞,已經有不少法官針對「旁聽師」做騷式行為,作出訓示或警告,但「旁聽師」並無收斂,更甚的是,在休庭期間跟蹤威脅、包圍辱罵律政司的外聘大狀。顯而易見,「旁聽師」是為了妨礙司法公正,擾亂審訊,意圖影響判決。


勸戒無用懲罰應當


相信大家都有一段這樣的回憶:小時候讀書,班上總是有兩三個調皮的同學,不愛理會老師的勸說,上堂時做盡一切「吸引眼球」的騷擾行為。那麼大家還記得老師們是怎樣處理他們呢?相信大部分老師都是「先勸戒,後懲罰」,而背後目的簡單不過:一方面留有空間讓學生知道要守校規,但學生若然屢勸不改,就要讓他們知道不守規則的後果,以防其他學生有樣學樣。更重要的是,老師要通過勸戒、懲罰,在班房裡樹立威嚴,維護尊嚴,令學生「乖乖」上課。


同樣的道理,也應該用在莊嚴的法庭上。實際上,「旁聽師」擾亂法庭秩序的情況在過去兩年來持續惡化,可以說已經超出「勸戒」的可容忍範圍,司法機構是時候出手打擊「懲治」。法院是展現法治精神的地方,若繼續任由「旁聽師」藐視法庭,就是縱容,法官如何在法庭裡維護法庭和法治尊嚴?犯事者見到這股「支持力量」,又會心甘情願接受法律制裁嗎?


法庭「最後警告」非講笑


昨日,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涉違《港區國安法》一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首次提堂。對於「旁聽師」在庭上起哄「噓控方」,《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馬上動真火,直斥「呢度唔係睇戲」,又表明後果——輕則被下令離開法庭,嚴重則構成藐視法庭,警告「到時唔好後悔」、「唔係同你哋講笑」。羅官一席話,可以說是對「旁聽師」們的「最後警告」。


的而且確,曾幾何時,反中亂港分子不可一世,為所欲為,肆意踐踏香港法治,危害國家安全,真的視政府一切警告或勸戒為「講笑」。結果,《港區國安法》一出,在法律的震懾下,他們方如夢初醒,終於知道不是「講笑」,紛紛作鳥獸散。由此可見,打擊違法者的囂張氣焰,不是靠譴責和勸戒,還是靠有力的法律制度。撥亂反正,清除法庭亂象,讓法庭回歸莊嚴,法律懲治還是少不了!


原圖: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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