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披著「理念」羊皮的暴徒
【鐵筆錚錚】披著「理念」羊皮的暴徒

近日多單反修例風波案件判刑,值得各界閱讀和深思。從案情中,可以看到當時所謂示威者的暴力心態喪心病狂。隨著混亂時間過去,當年殘暴真相逐漸浮出水面,社會要認清所謂「為了理念」的暴徒違法暴力的兇殘本質,引以為戒,不能再容忍如此破壞發生在香港街頭。


向警員掟鋼柱、當街毆打市民


第一件案件,是一名案發時25歲的油漆工人,在2019年9月到元朗集會,其用噴漆塗污商場閉路電視後,又在大馬路腳踢拍攝市民、參與「私了」兩名途人等,致其中一人血流披面。被告日前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共3罪,被判監4年9個月。法官練錦鴻認為被告求情時作供不可信,他是暴動主犯之一,亦實際及主動作出暴力行為,「完全是暴民心態」,缺乏同理心,传统礼教于其全无作用,连不欺负弱小的基本道德都忘记。


第二宗案件案發2020年7月1日,有示威者在時代廣場附近集結。35歲女被告涉在時代廣場3樓將1支鋼柱扔向下方的警員,被裁定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高空擲物、盗竊3罪罪成,今日被判入獄31個月,另須賠償1000元。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炮轟被告的作為明顯衝著挑戰政府權威而來,意圖打擊執法人員的公權力,令他人「有樣學樣」,而被告維持不求情的決定,可見其毫無悔意,「以為激情可以贏得掌聲」,十分荒謬和屬一廂情願。


示威者的暴徒本質


正如法官所言,兩單案件都不止是違法,更是超越道德底線。35歲女被告扔下樓的鋼柱重達6公斤,由高處墜下殺傷力不堪設想,而樓下不僅有多位警察,還有其他路人;25歲油漆工在街頭任意襲擊路人,侮辱、毆打、恐嚇對方,實在不是文明社會可接受的行為。


實際上,反修例風波期間,類似案件時有發生,只是當時社會輿論混亂,民眾未能全面看透示威者的殘暴本質。而許多違法示威者趁街頭混亂,所做行為完全暴露其無法無天的暴徒本質。當時的所謂示威者,用「高尚理念」做犯罪藉口,恣意傷害他人、破壞他人財產,仗著人多勢眾為所欲為,向其認定的異己施以暴力,破壞社會安寧,令受害人身體及心靈都受損害,超越基本道德底線,實在令人不齒。而部分示威者認為可以通過襲擊警察挑戰政府權威及公權力更是極度錯誤,以為激情可以贏得掌聲,十分荒謬和屬一廂情願。法律判決會顯示足夠的阻嚇力。


2019年以來暴亂事件不斷,全港市民已經深受其害。社會對是非黑白要有清醒的認識,不欲昨日重現,就要對暴徒心態保持警惕,對煽動仇恨和暴力者絕不可再縱容。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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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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