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觀點】年輕非犯罪藉口 嚴厲譴責「道旁兒」
【港人觀點】年輕非犯罪藉口 嚴厲譴責「道旁兒」

前年 11 月有人發起中環「和你 Lunch」示威,一名24歲水果店售貨員及34歲銀行分析員,分別承認暴動罪及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 3 年 4 個月及 9 個月。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提及「本案最應負責的是那些不負責任的道旁兒,姑息養奸的政治意見領袖和教育工作者」,反修例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在鼓勵及默許下大爆發,「在雨傘的掩飾下無惡不作」。


值得注意,近期多個案件,法官都在判詞中提到,公眾人物、教師或親友姑息縱容,鼓勵默許,甚至黑白顛倒地讚揚違法行為,導致了更多年輕人走上街頭暴力犯罪。年輕人要明白,年輕不是為所欲為的理由,更不是免罪金牌,犯罪最終都要承擔後果。但同時社會也要反思,為何會出現縱容甚至鼓勵年輕人犯罪的風氣,若是有目的的煽動,一定要盡快將背後勢力繩之於法,若是社會環境出了問題,則要盡早修補,保護城市的未來。


縱容程度可謂荒謬


近日還有一宗案件,一名19歲自閉症男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這名被告曾因偷拍裙底被警司警誡,中六操行僅獲C級,但老師的求情信十分美化,導致裁判官要在庭上質疑師長「憑什麼把被告稱讚得如此優秀」,並批評精神科醫生在報告「字裏行間無意中暴露替被告說話、不經意成為被告代言人」,有失專家中立。裁判官還在反駁辯方時說,社會上如此多導人向善的人和事,為何被告偏偏只受壞人影響,「百思不得其解」。


年輕不是成就更不是犯罪理由


與早前多個涉反修例風波的案件一樣,暴力示威者騎劫和平示威的精神,破壞香港素來引以為傲的、身為和平務實的商業社會名譽,而違法就要付出代價。正如法官在判刑時指,年輕人本應為香港未來社會棟樑,但「年輕只是一種過程,不是一項成就」。年輕人經驗不足,容易受人唆擺,就要加強法治觀念和判斷能力。年輕不是漠視法治、暴力犯罪的理由,最終都是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求情定標準 社會定規矩


另一方面,社會對犯罪的縱容已經到了荒謬的程度。如法官所指,「不負責任的道旁兒」、姑息養奸的政治領袖及教育工作者也要為香港近年來的諸多案件負責。「殺君馬者,道旁兒也」,殺死奔馬的人,其實是在路旁起哄吶喊喝彩的人。許多青年正如「馬」,沉醉於暴力犯罪的一時威風,聽信不懷好意的圍觀者的鼓動喝彩,結果或成為背後黑手的炮灰,或淪為階下囚。法官試圖喚醒社會,而社會確實也應反思。 


為何求情信可以把一個操行C、有偷拍裙底案底的人寫成優秀上進的仿佛另一個人?為何會有政治人物可以公開說出「留案底令人生更加精彩」而不受譴責?社會是在美化犯罪還是鼓動違法?


糾正錯誤,要盡快採取措施。若相關人士無法客觀專業行使職權或表述觀點,那只能用標準和法例加以約束。例如為免濫用法庭信任,教育局應就教師撰寫求情信發指引,同時訂立規則,要求社工、精神科醫生等的提交的報告應有作為專家角度的客觀中立,決不能因為任何主觀傾向甚至私心而影響表述判斷。對於一些政客、網絡意見人士公開宣揚煽動違法暴力的行為,更是要嚴厲約束。至於路邊的鼓掌看客,社會則應反思鼓動犯罪的行為是否能「與己無關」,並且要發聲嚴加譴責。切記,社會風氣長期黑白顛倒,道德與法治破壞,城市根基侵蝕,暴力毀壞的星火最終也會燒到自己。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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