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選委會「新功能」可更「實幹」
【秉文觀新】選委會「新功能」可更「實幹」

完善選舉制度後,香港市民均寄望新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可以發揮更大作用。近日就有消息傳出,新選出的選委會或會被賦予更多實幹職能和作用。若然消息屬實,此改變無疑是一個有積極意義的方向和啟示。在落實愛國者治港和完落選委制度後,選委會已由以往單純選出特首,改變為特區管治者的一部分,在「有權便有責」的原則下,功能實應超越以往的「榮譽」掛名性質,為未來的立法會選舉把關之餘,亦要理性監督、積極建言,為香港長治久安承擔更大責任。


職能類似人大政協 政府要匯報工作


選委會選舉舉行在即,在完善選舉制度後的新選制下,選委會除了增至1500席、擴大了範圍,職能亦有轉變,未來將負責提名和選舉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同時更新增設總召集人制度。有傳媒引述知情人士指,選委會未來職能不只選舉,而是將變成類似全國人大政協的組織,功能類似於全國人大政協與國家機關的關係,特區政府每年都需向選委會匯報工作。而與全國人大及政協設置不同的委員會類似,選委會也將設專門委員會負責研究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意見。同時,選委會將就重大問題臨時召開會議,要求特區政府匯報及接受質詢。


有關消息現時仍未證實,惟若報道內容真確,相關變化可謂令人振奮。今次改制賦權、壯大選委會,可以說選委會的職能不只是進行選舉工作,而是變身成為愛國者主導的組織,有類似「愛國者聯盟」的作用,一改以往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單打獨鬥」的局面。


選委會是管治者之一


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月在一個專題研討會上的發言中,明確列出香港管治者的5個標準,包括:立場堅定、擔當作為、為民愛民、有感召力、有責任心。很多人將此標準理解為對特首及管治團隊的要求,實際上這明顯是誤解,因為上述的條件,也是中央對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等一眾管治者的要求。


不難發現,新的選舉制度正正是以選委會為中心,由選委會去負責「提名」方面的把關工作。在歷經兩年的政治混亂後,未來的多場選舉中,最重要是確保選出堅定愛國者,以切實推動香港實現良政善治,負責提名及選出特首和40名立法會議員的選委會,無疑是制度中的重中之重,亦負責把守特首和立法會選舉的第一度關卡,可想而知將會肩負著中央及香港社會哪一個程度的期望。


權力更大,責任也更高。香港完善政制後,選委會的工作職能和方式將更完善。

選舉委員會已經不是早前那種「榮譽」性質大於實際性質的掛名頭銜(title),選委會委員要有自覺,做出實際成效,回應香港市民。要把自己擺正在管治者的身份中,善用「實權」,承擔起更多、更重要的責任,不只代表最廣泛的民眾選出愛國的管治團隊,更要監督政府,推動政府真正有效施政,解決香港市民面對的重大經濟民生問題。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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