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綠置居」計劃莫遲疑
落實「綠置居」計劃莫遲疑

作者為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觀塘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柯創盛

置業安居一直是很多小市民的共同心願,本屆特區政府一直視增加房屋供應為重點工作,可謂急市民所急。相隔12年,新一期居屋終於在3月份完成攪珠,結果一如預期所料,在超額過百倍的情況下,不論是綠表還是白表,也不論是家庭還是個人,能夠抽中揀樓的機會都是微乎其微。隨私人市場的樓價瘋狂上升,普羅大眾要置業已變得愈來愈遙不可及。加上,今期居屋發售之後,短期內將不會再有居屋發售,而房協和市建局的重建項目售價往往與私人市場樓價不相伯仲,小市民難以負擔,變相令居屋成為不少市民置業的唯一曙光。

為了回應市民大眾的置業訴求,本年度施政報告提出綠表置居先導計劃。計劃是針對希望置業的現有公屋住戶,鼓勵他們以現有的單位再加上一個優惠價格去購買一個全新公屋單位。筆者認為,此計劃可以帶來多個好處:1、公屋住戶可以一個比居屋更便宜的價格自置居所;2、計劃以新建公屋整幢出售,可以避免早年「租者置其屋」計劃出現的同一幢樓宇,有業主又有租戶的管理問題;3、當現有公屋租戶參與「綠置居」計劃後,便可騰出原有的公屋單位,供正在輪候公屋的基層家庭多一個上樓機會。4、公屋租戶參與「綠置居」先導計劃,也可以減少他們認購居屋的人數,將居屋留給更多買不起私人樓宇又不能入住公屋的夾心階層。

綜合上述四大優點,足見「綠置居」先導計劃可以為公屋租戶、公屋輪候冊住戶、房委會都帶來得益。因此,「綠置居」先導計劃必須盡快試行,以回應市民的置業需求。與此同時,「綠置居」先導計劃必定會使用到原有用作出租公屋和出售居屋的土地。今時今日,在房委會面對嚴峻的土地荒情況下,要落實「綠置居」先導計劃必須先增加可供發展住宅的土地方能成事,因此政府必須利用閒置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勾地表內可供應用的土地及市區重建的土地優先給予房委會發展公屋、居屋及「綠置居」先導計劃所需。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5年4月15日

原圖:speakou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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