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令港大學生不知悔改?
什麼令港大學生不知悔改?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 月7 日通過動議,公然對7 月1 日刺警案疑兇之死表示「深切哀悼」,更稱「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這種違背人心、顛倒是非的言行為什麼會出現?深挖原因,才能找到治病的良藥。其實,癥結就在於他們所接受的錯誤觀念。第一,他們認為香港應該「獨立」,完全無視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部分;第二,他們將香港政府視為「暴政」代表,將香港警員視為「幫兇」「黑警」;第三,他們無視法治,將「違法達義」視為追求目標;第四,他們視自己為社會精英,是改變這個時代的「英雄」;第五,他們習慣了「謊言」,並生活在謊言中。這些觀念顯然是錯誤的,但要糾正這些錯誤觀念,可能需要持久細緻的工作。


就是因為這些原因,他們即使面對政府的譴責和校方的「切割」行動,在壓力之下仍然選擇「毫無誠意」的道歉,並將道歉做成一場「抗爭」和「受迫害」的宣傳。他們在7 月9 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意識到事件嚴重性,撤回哀悼動議並致歉,全體幹事、評議會成員請辭,並承諾日後會謹言慎行。但是,他們的穿着與舉止已經「出賣」了他們的「假道歉」:有人認為他們一致穿黑衣分明是想延續黑暴的抗爭,毫無悔意可言;而他們一致將雙手放背後也是「別有用心」。


筆者的一名老朋友在其一本隨記中有過這樣的描述: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被捕時,警方並未對她使用手銬,而她偏偏要將兩個手放背後裝成被上了手銬以吸引傳媒的鎂光燈。她反手上車,剛坐下,很自然地用手撥弄一下頭髮,隨即又將手收回。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也用過同樣一招,被警員押走時他將雙手放背後,假裝被上了手銬。這一招是「美國中情局有系統的訓練學習」所得,因此他們能用得嫻熟自如。


懸崖勒馬才有出路


因此,筆者有理由相信,這些學生在道歉時一致將雙手放背後,就是想營造受迫害的場景,吸引媒體的鎂光燈。後續也證明了其中不少學生的「不思悔改」。據報道,44 名被指有份悼念刺警案疑兇的評議會成員,早前被校方無限期「禁足」校園。校方在深入調查事件後,決定撤回其中18 人的「禁足令」。但是,其中有22 名學生堅持採取不合作態度。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在接受報章專訪時透露,這22 名持不合作態度的學生,除了找來律師陪同外,更「保持緘默」。這些學生堅持在錯誤的道路上前行,其結果是肯定的,校方不得不繼續對他們實施「禁足令」,或者將他們踢出學校,因此,他們的學業、就業都會受到實質性影響。由此又想起了科大一些學生的繼續「抗爭」醜行。自2014 年科大「青蛙路」被塗上「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字句後,學生會每年會補油一次。日前,科大校方採取措施,將有關字句清除。這些學生仍然認為校方事前沒通知學生是不尊重, 「係咪真係咁驚我哋?依家我哋都唔可以反抗喇!」學生做錯事,校方當然可以糾正,何須徵得他們的同意?時至今日,這些學生仍然想着 「抗爭」,卻絲毫沒有悔悟之心,愚昧的觀念毒害他們之深,也足見一斑。


真心奉勸這些冥頑不靈的學生盡早懸崖勒馬,與他們背後的「高人」徹底決裂,與他們的錯誤觀念決裂。他們應該看到,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犯法都要追究責任,對大學生也是如此。港大一些學生「求仁得仁」,其結局也是可想而知的。警方於8 月18 日早上拘捕4 人,包括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他們均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7 條的宣揚恐怖活動罪。一旦罪成,等待他們不僅僅是「禁足」校園,而且是鐵窗生活,坐監不會令他們人生精彩,只會留下案底和悔恨。


原文轉載自《商報》 2021年09月07日


原圖: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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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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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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