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今日(17日)踏入第120日審訊,控方第2日盤問黎智英,黎出庭自辯時承認自費贊助並安排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及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到訪台灣,為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當顧問。訊息顯示基恩及伍夫維茲除了台灣,亦在2018年獲安排到訪了日本、越南、新加坡。黎庭上確認,兩人為期兩年的顧問報酬總金額為2300多萬港元(300萬美元) ,另額外向基恩提供約780萬港元協助其償還債務。
控方在庭上展示黎智英於2017年8月19日向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的副手江春男傳訊息指,十年合約可確保台灣能源安全、軍事現代化與武器現代化,亦可為美國增加就業及出口機會,為「老闆」(意指蔡英文)提供機會及藉口,去透過前白宮幕僚長凱利(John Kelly)與特朗普更常私下交談。控方另展示Mark Simon於2017年6月24日透過訊息向黎智英提到,美國司法部已批准基恩及伍夫維茲與台灣的「獨立諮詢合約」。
控方問黎智英是否與基恩及伍夫維茲簽了「合約」,黎智英表明雙方沒有簽訂任何合約,「合約」只是指基恩及伍夫維茲為向台灣提供獨立諮詢服務一事,向美國司法部申請許可,法官杜麗冰指訊息寫明「合約」一詞,黎智英不可能不知道基恩及伍夫維茲簽了「合約」。黎智英重申他與基恩及伍夫維茲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控方遂展示黎智英的訊息紀錄,Mark Simon表示基恩及伍夫維茲簽了兩年「合約」,基恩會按合約條款獲得酬金,伍夫維茲則要求在第2年獲得酬金。黎智英問Mark Simon:「基恩及伍夫維茲只是一年來四次,為何要簽兩年合約?」Mark Simon即指從一開始就是兩年的合約,涵蓋2017至2018年,2017年來了4次,2018/19年來了4次。黎堅稱他只記得基恩及伍夫維茲在2017年到訪台灣4次,2018年已沒有到訪台灣,法官杜麗冰則指訊息清晰紀錄。
控方問黎智英,基恩、伍夫維茲及蔡英文在台灣的會面,是否讓蔡英文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態度,以及讓雙方探討美國如何利用台灣作用對付中國的最佳手段。黎指這完全是兩碼子的事,而三人在台會面只是讓蔡英文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態度。
法官杜麗冰指出,黎智英安排及自費贊助基恩及伍夫維茲訪台,並為蔡英文提供獨立諮詢,黎智英與基恩及伍夫維茲必定簽了合約。黎智英只承認他與基恩及伍夫維茲有口頭協議,基恩及伍夫維茲獲聘為台灣政府顧問,忘記他與兩人曾否簽訂書面協議。
控方展示Mark Simon於2018年11月13日向黎智英交代,基恩及伍夫維茲在2018年5月3至9日到訪日本,7月7日至8月8日到訪新加坡及台北,11月3至10日到訪越南及台北。法官李素蘭隨即指出,基恩及伍夫維茲是否不只受聘為台灣提供獨立諮詢服務,亦受聘為日本、新加坡、越南等亞洲國家提供獨立諮詢服務。黎否認有合約指明基恩及伍夫維茲受聘到訪台灣、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地,但他曾建議基恩及伍夫維茲除了台灣,亦可到訪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地。
黎堅稱他只知道基恩及伍夫維茲曾到訪過台灣,不知道他們只到訪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地。法官杜麗冰指黎智英收到Mark Simon的訊息後沒有提問,直接回覆「Ok。Thanks」,認為黎智英必要知道基恩及伍夫維茲曾到訪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地。
伍夫維茲於2018年2月3日傳訊息予黎智英指:「我認為啓動這個方案(基恩、伍夫維茲及蔡英文在台灣會面)已獲真正的啓發,希望這將產生超乎想象的影響力,你真的是一個有遠見卓識的人,我希望你對中國的願景能夠真正實現,即使仍有很遙遠的路程。感謝你所做的一切」。黎智英回覆伍夫維茲指:「感謝你和基恩的努力,以助蔡英文對台灣的未來感到更加樂觀。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希望我們最終能令台灣達致和平與安全。
控方展示,Mark Simon在2018年7月19日,向黎智英交代他向基恩及伍夫維茲到訪亞洲國家的使費及顧問費,共支付了1490萬港元。Mark Simon另向基恩提供25萬美金贈款,黎智英指該25萬美金贈款實際是借錢讓基恩清還私人貸款,但不清楚基恩有否向Mark Simon或黎還款。
惟控方問及黎關於顧問費的細節。控方展示2018年7月19日和2019年6月21日與Mark Simon的WhatsApp對話紀錄,顯示Mark Simon向黎說明兩人的報酬和支出。黎庭上確認,兩人為期兩年的顧問報酬總金額為2300多萬港元(300萬美元) ,另額外向基恩提供約780萬港元協助其償還債務。法官杜麗冰問及為何要透過加拿大匯款,黎指因他們想避稅。
控方另展示台灣《蘋果日報》高層在2020年3月25日的內部電郵,內容指黎智英在2017年11月交代台灣《蘋果日報》行政總裁葉一堅,每月由台灣《蘋果日報》支付20.9萬新台幣予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理由是江春男對黎智英或台灣《蘋果日報》有某些用處,但江春男有甚麼用處只有黎智英自己知道。《台灣蘋果日報》社長陳裕鑫在2019年發現台灣《蘋果日報》向江春男每月支付20.9萬新台幣已過一年,但江春男期間從未為台灣《蘋果日報》撰稿或做事,陳裕鑫親自問黎智英需否繼續向江春男每月付款,黎智英回答:「繼續付款」。
黎智英供稱,他在2020年得知他向江春男每月付款但沒有回報時,他立即要求下屬暫停付款,又指他並沒有指使下屬繼續向江春男付款。惟黎智英確認台灣《蘋果日報》在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一直每月向江春男付款20.9萬新台幣,即共向江春男支付了580萬新台幣。案件下周一(20日)再續。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福坦莫大學網站、C-SPAN片段截圖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