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除疑慮】林定國:《國安法》並非已取代23條、23條立法將保障人權自由、無理由「倒自己米」
【釋除疑慮】林定國:《國安法》並非已取代23條、23條立法將保障人權自由、無理由「倒自己米」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港台節目《舊日的足跡》訪問,指《基本法》第23條是中央交給特區的責任,以維護國家安全,他看不到有何大問題,20多年前因種種原因不能立法,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某些言論令部分人感到焦慮,但他認為要面對恐懼,不能以負面情緒掩蓋理性分析的重要性。他又指立法過程中,會平衡市民權利自由。


林定國指,香港是堅持法治的社會,珍惜引以為傲的開放社會,尊重人權自由,無理由「倒自己米」,立法時一定關注市民關心堅持法治的原則,在維護國安和保障人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不會有不合理限制。他認為兩者不是對立,並非有必然衝突。他又指,《港區國安法》涵蓋4類罪行,但《基本法》23條則針對7類罪行,《國安法》只有兩項罪行與23條重複或部分重複,尚有5項未處理,因此《國安法》並非已經取代23條。


林定國期望能盡快完成23條立法,不可能一直拖延此憲制責任,但準備工作時需要謹慎和深思熟慮,會參考其他地方的法律制度、法律傳統和當地情況,找出最適合香港、配合國家需要的道路。他指目前正不斷進行研究工作,時機成熟後會提出方案並向市民解說,重申希望今年內、最遲明年完成,有信心完成任務。


被問到《國安法》下有青年人終日擔心「講錯嘢」被捕或被跟蹤滋擾,林定國認為有人有不必要的負面情緒,大家要冷靜下來,面對這些恐懼,並了解真正在什麼情況下才會被捕,「要諗諗嗰啲事情(國安法四大罪類)你係咪做開先?如果唔係,又冇想過要做,咁點解要擔心?」他認為這是一些國家透過其控制的傳媒,散播對香港的指控,令一些人信以為真。「如果有人大叫話『林定國係一個無能嘅律政司司長』,我相信冇人會拉佢,當然唔係話我會好開心,但唔係講到隨隨便便就會俾人拉。」


此外,他鼓勵香港法律界多了解內地制度,認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過普通法在不同地方都有不同體現,例如美式的普通法與英式的都有很大不同,任何地方都會就自己獨特情況隨歷史演變,而香港在中國之下如何實行普通法,如不了解內地法制,難以充分理解。


圖片來源:林定國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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