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等15人被捕,並被控暴動等罪名。案件原定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黃子悅等9人於開審前認罪,另外6人則不認罪。控方需時修訂相關案情,暫委法官崔美霞把案件押後至明天(7日)處理,黃子悅及另外兩名認罪被告需即時還押,其餘全部被告獲准繼續擔保外出候審。
9名認罪被告包括:翁芷茵(19歲)、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2歲)及王汶珊(28歲)。黃子悅及孫嘉豪主動撤銷保釋,蘇浩然遭控方反對保釋,故3人需即時還押。
6名不認罪被告包括:鍾曜禧(34歲)、羅澤琛(19歲)、吳仲賢(18歲)、鄧建歡(27歲)、甄念賢(16歲)及李子聰(25歲)。
以上15名被告均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蘇浩然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同日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或其附近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而此罪已獲批存檔法庭。
原圖:黃子悅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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