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達成和解 鍾劍華撤涉事文章並付10萬元和解金
【庭外和解】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達成和解 鍾劍華撤涉事文章並付10萬元和解金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於2018年指控前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誹謗,在現已停運的網媒《立場新聞》刊登的一篇文章失實,因而入稟高等法院,案件原本排期今年8月開審。鍾劍華今日(3月5日)於社交媒體Facebook發表一則澄清啟事,承認他在2018年8月11日在《立場新聞》轉載的文章,「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下稱「涉事文章」)或造成誤解。鍾劍華現聲明將涉事文章撤回,並同意向梁振英支付一筆一共10萬元的和解金。經雙方同意,雙方已指示其律師撤銷有關民事訴訟。梁振英隨後亦在Facebook發文,指代表律師確認收到鍾的和解金,以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


就有關事件,鍾劍華現作以下澄清聲明:


(一)涉事文章誤指小桃園飯局發生的時間為梁振英當選特首後,實際上該事件發生在2012年2月10日,乃是在梁振英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特首(即2012年3月25日)之前,而非在梁振英當選或就任特首之後。參與小桃園飯局的人士乃是梁振英當時的競選辦要員,而非梁振英領導的特區政府官員或政府高層。


(二)涉事文章未有提及梁振英及其政府在2013年8月11日發生的天水圍暴力事件後,對暴力事件本身有作出數次聲明反對暴力的事實。


鍾劍華承認上述兩點,加上涉事文章中多次提及梁振英與其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特首的身份,有可能令讀者誤解為梁振英的管治團隊是在梁振英生成為特區首長之後參與小桃園飯局;在2013年8月11日之天水圍暴力事件發生後,梁振英所領導的特區政府真是「一言不發」;及梁振英本人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鍾劍華向梁振英及所有讀者作出澄清。


鍾劍華現聲明將涉事文章撤回,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次發表與2012年2月之小桃園飯局及2013年8月之天水圍暴力事件有關之論點,並同意向梁振英支付一筆一共10萬元的和解金。聲明中指,梁振英接受鍾劍華之澄清,並同意不再就涉事文章事宜繼續追究鍾劍華。經雙方同意,雙方已指示其律師撤銷上述針對鍾劍華的民事訴訟。


鍾劍華又在帖文中提到,「這是就2018年的那件事作的一個『澄清』。只是『澄清』。其他的,遲些再說。」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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