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兩男尖沙咀聲援 非法集結罪成囚5個月
【理大衝突】兩男尖沙咀聲援 非法集結罪成囚5個月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尖沙咀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捕。其中兩名男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同被判囚5個月。法官李俊文判刑時指本案案情輕微,接納兩名被告因一時犯錯,現已反省,考慮案發至今3年,被告和家人承受重大壓力,酌情減刑1個月,判囚5個月。


今日接受判刑的被告為陳以諾(23歲,學生)及陳杰風(27歲,無業)。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


李官判刑時指,案發時雖正值理大校內的暴動事件,但無證據顯示兩者有關,或有預謀發生。而本案的暴力程度明顯輕微,歷時僅13分鐘,集結者雖逼近警方防線、辱罵警員,但沒有暴力行為或使用武器,亦沒有財物或人命損傷。加上案發道路是「掘頭路」,片段亦可見附近車輛仍可勉強通過,甚至有行人和旅客路過,也有人在附近食肆用膳,可見對社群的影響不大。


李官續指,無證據顯示兩名被告有帶領角色,亦無直接參與逼向警方防線或使用暴力,參與程度不高,接納本案案情輕微,被告亦背景良好,考慮兩人審訊時同意大部分案情,現已有悔意,判囚5個月。


涉同案被告為羅曉峰(32歲,教師)、蔡希霖(20歲,學生)、杜俊興(31歲,侍應)、鄧子健(22歲,學生)、彭永強(31歲,地盤工)、麥俊彥(18歲,學生)、周浩泓(21歲,學生)及葉自傑(23歲,學生)。他們早前已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惟律政司上周一就此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現時暫無聆訊排期。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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