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委昨日(11日)開會,討論落實人大常委會去年(2022年)12月30日就《港區國安法》釋法事宜。
國安委表示,會全力落實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依法履行《港區國安法》第14條所訂明關於國安委的職責。第一,分析研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的國家安全政策;第二,推進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以及協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國安委亦表示,支持特區政府盡快就《法律執業者條例》提出修訂,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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