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女於2019年10月初晚上響應網上號召,於屯門破壞兆康西鐵及輕鐵站時被捕。23歲男地產經紀及17歲女學生早前承認暴動罪,今日分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1.5個月及入教導所;餘下不認罪3人經審訊後均被裁定罪成,亦於今日同被判囚3年半。
被告依次為23歲男地產經紀何嘉俊、20歲男學生雷呈昊、35歲男電訊銷售員黃健進、17歲女學生梁綺菁及24歲女學生陳朗婷,同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及輕鐵兆康站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何及梁分別被控同日於輕鐵兆康站路軌近兆康商場入口保管或控制一支74厘米長的鐵枝、一把鉗和一瓶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或允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破壞或損害任何他人財產,此罪獲法庭存檔。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2019年反修例風波引發出一連串暴亂事件,很多只有10或20多歲的年輕人參與,正如本案5名被告,縱然他們懷着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害人害己。
李官又指本案的暴動明顯是預先計劃,示威者更帶備口罩及長棍等,有備而來。他們大肆破壞鐵路設施,造成嚴重破壞,不但事後維修費逾800萬港元,亦影響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且參與人數逾百人,規模大及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認為本案暴動的規模及情節屬中等,考慮後將被告判以上述刑罰。李官又希望被告能反省及嘗試彌補,能「以夢為馬,不負韶華」。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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