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李卓人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申保釋被駁回須繼續還押
【港區國安法】李卓人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申保釋被駁回須繼續還押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提堂至今還押逾一年,3人擬不認罪,早前獲交付至高等法院審訊,支聯會則無特定答辯意向。李卓人今早(6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處理,控方代表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李卓人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陳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李卓人保釋申請,李卓人須繼續還押。同案被告何俊仁及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等今到庭旁聽支持。


被告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何俊仁早前獲准以70萬元現金和4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期間須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及不能在任何平台發表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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