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犯案】中大校內遊行嗌「港獨」口號 20歲無業男認非法集結押兩周判刑
【一再犯案】中大校內遊行嗌「港獨」口號 20歲無業男認非法集結押兩周判刑

2020年中大畢業禮期間有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旗幟、高叫「港獨」口號、以噴漆刑事毁壞等。兩名男子其後被拘控,其中一名案發時19歲的無業男今日(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官王詩麗將案押後至11月16日作進一步陳詞,判刑則押後至11月23日,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但明言被告在另案獲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是加刑因素,任何判刑選項都會考慮。

2人原本被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今申請修訂控罪為非法集結罪,獲法官批准。修訂控罪指,20歲無業男被告唐綽謙及17歲職業訓練局職專文憑(健體及運動)男學生沈嘉瀚同被控於2020年11月19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沙田市地段第437號大埔公路馬料水段香港中文大學,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沈嘉瀚的答辯押後至明年4月3日,以待他完成文憑課程。

案情指,中大該年的畢業典禮因應疫情改以網上進行,有人在畢業禮前夕於通訊平台Telegram呼籲群眾參與示威,校園多處亦張貼了海報列明集合時間及路線,即由民主女神像前方空地遊行至本部百萬大道。校方當時實施了管制措施,新增多個保安檢查站,中大職員及學生進入前要出示證件,其他公眾如要入內,需登記並留下個人資料。

認罪的被告唐綽謙當日早上10時許到達中大,約兩小時後保安見他與另一名男子形跡可疑遂將他們截停,保安員在記下該男子資料之際,被告見自己被監察於是拔足狂奔,最終亦被攔截。被告獲放行後隨即加入集結,約100名蒙面示威者高呼「港獨」及「釋放義士」等口號,當中部分人戴上V煞面具,他們又無視保安反覆呼籲指罵對方,場面混亂。

被告手持印有12港人名字的紙張,與他人並排站立,並用揚聲器帶頭叫口號及唱「港獨」歌曲;其他人則拉起「稜角分明 毋負期許」黑色圓木板、「這場革命無人取勝,但請你留低一起做見證」、「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我們的義務」等標語,整個遊行歷時逾1小時20分鐘。被告於同年12月7日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聽到有人嗌『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所以跟住嗌埋一份。」他稱陪同朋友到中大,不知道遊行的目的、由誰發起,亦不知「光時」口號意思,「佢哋嗌咩我嗌咩」。

庭上透露,被告過往有一項相同定罪紀錄以及9項不相同紀錄,現時正在更生中心服刑;他是在一宗未正式起訴的案件獲准保釋期間干犯本案。辯方求情指,被告兒時被診斷為發展遲緩、有學習困難,受同儕霸凌,因此特別希望得到他人認同,尤其案發時是他最迷惘的時間。辯方望法庭接納被告心智不成熟而犯案,他勇於承擔責任,且集結規模較小無對他人造成很大影響。辯方重申被告並非推卸責任,他對自身行為一知半解,感到「好亂」才會這樣做,冀考慮量刑整體性,索取更生中心報告後才判刑。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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