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激辯】《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文章案開審 雙方爭辯檢控合憲性等、官明裁決爭議
【庭上激辯】《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文章案開審 雙方爭辯檢控合憲性等、官明裁決爭議

已停運的網媒《立場新聞》註冊公司、前董事兼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涉嫌發布煽動性文章,3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鍾及林否認控罪,今日(31日)起在區域法院受審,公司則一直無派員出席,故亦視為不認罪。控方表示,雙方有3項初步法律爭議,分別是檢控時限、犯罪意圖及條文合憲性。就檢控時限問題,控方指雖然10篇文章已過了提控期限,但涉案17篇文章具連貫性,目的為進一步將被告的犯罪目標推進,可見被告持續犯案。法官明早(11月1日)將就控方可否採用該10篇文章作裁決。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原本由法官謝沈智慧處理,惟今改由法官郭偉健負責。郭官甫開庭便表示,由於謝官現正進行隔離,為免影響案件進度,故臨時作此安排。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代表,辯方代表則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審訊在代表缺席下進行,預計需時20天,將傳召22名證人,涉及17篇文章。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無業鍾沛權及34歲編輯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就檢控時限問題,《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訂明煽動罪行「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檢控。惟辯方稱,涉案17篇文章中,有10篇超出6個月的檢控期限,因此控方不可依賴該10篇文作為檢控基礎。控方則表示,雖然部分文章在檢控時已下架,但仍屬「外顯行為(overt act)」,該17篇文因應社會環境發布,它們之間具連貫性,目的為進一步將被告的犯罪目標推進,是具持續性的「串謀」控罪,故條例所說的時限不適用。


控方續指,《立場》於2021年5月4日曾將部分文章從網頁中暫時下架,但由《立場》自己撰寫的文章則不作變更,並於同年6月27日的公告中稱「國安法改變了我們熟悉的香港」,但《立場》在報道上不自設禁區,怕會「遭滅頂之災」而停止接受公眾捐助。《立場》之後為保障其同事,多名董事辭去其職務,以上提及的均屬持續性串謀的「外顯行為」。


就犯罪意圖及條文合憲性,控方指出犯罪意圖與刊物內容及被告的言行有關,即控方不須證實被告本人有煽動意圖,只須證明被告知道其言行及刊物本身具煽動性即可。辯方則認為控方說法或會使控罪不合憲,形容條例太模糊、不清晰,質疑或違反了《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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