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陳日君吳靄儀等6人否認傳票控罪 官稱不會處理政治上對錯
【612基金案】陳日君吳靄儀等6人否認傳票控罪 官稱不會處理政治上對錯

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藝人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涉請求外國對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5人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6人否認傳票控罪,案件今日(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預計審期5天。


傳票控罪指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本案爭議為控方能否證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屬《社團條例》下的本地社團,以及被告為基金幹事。


開庭後,控方交代將會傳召5位控方證人,其中兩位辯方需要盤問,預計2日可以完成所有證供。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辯方只要有法律代表在場,被告如有不適等可以暫時離席。代表陳日君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要求控方說明,612基金如作為社團於何年何日成立,嚴官反駁控罪所指社團泛指有若干人組織起一個社團,「612名來㗎啫」,控方指社團2019年6月15日後由始至終沒有登記,故本案傳票屬持續控罪。


彭耀鴻明言反對本案屬持續控罪,故應重視612基金成立日期,代表第二被告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附和,嚴官舉《稅務條例》為例,指組織逾時沒有呈交周年申報一如本案,均屬持續控罪,辯方可適時陳詞爭議,何沛謙另提到將爭議傳票逾時檢控。


何沛謙又質疑,控方在開案陳詞中用大篇幅渲染 612基金的政治立場,對本案並無幫助,亦不適合。嚴官認為控方僅引此以證明612基金作為社團存在運作,以致涉案條例適用,交代本案不會處理政治上對錯,而本案並沒有陪審團,控方對基金政治立場的闡述不影響她對案件的裁決,又反問「點解定義政治做壞嘅嘢?」


另一名辯方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提到,控方單方面引用《港區國安法》獲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批出手令,來交出本案部分證據用於本案非《港區國安法》案件,質疑做法非常不公,提問到嚴官是否國安法指定法官,質疑如非指定法官卻檢視相關證據會對被告有欠妥當,其次將涉案證據公開呈堂會為被告帶來重大風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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