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外媒:黎智英在英代表大律師收港國安處電郵 警告涉違《國安法》或被引渡 警方譴責有人冒充國安處人員
【港區國安法】外媒:黎智英在英代表大律師收港國安處電郵 警告涉違《國安法》或被引渡 警方譴責有人冒充國安處人員

正在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案纏身,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英國倫敦著名的大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三位代表黎智英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aoilfhionn Gallagher、大律師Jonathan Price及Jennifer Robinson,在7月1日收到聲稱是香港國安處的「電郵」,指控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有可能會被引渡,指示他們不要試圖踏入中國領土。Gallagher稱黎智英聘用海外大狀為他辯護亦被視為顛覆國家,質疑此發展趨勢破壞法治和國際人權保護機制。


三名收到「電郵」的大律師昨發聲明指,他們已去信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提出緊急申訴,指控香港政府對黎智英長期未審先囚的行為違反國際法,對黎智英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構成不必要及不合比例的限制。


英國早前曾對部分身處英國、涉及《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批評者發出警告,呼籲他們避免前往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以免被捕以及被引渡。保安局當時亦表示,任何人違反香港法律,特區政府都會追究其法律責任,「《港區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無論其身份或背景,或身處何地,特區政府必依法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目前與香港與有移交逃犯協定的國家包括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及葡萄牙等。


不過,警方今日(8日)傍晚發聲明,指有報道指「香港國安部」曾向海外法律從業人員發電郵,指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表示關注,並對於有人冒充警務人員予以強烈譴責,又呼籲有關人士提供進一步資料或證據,以便作出跟進。


警方表示,有報道指「香港國安部」(“National Security Wing”)曾向海外法律從業人員發電郵,指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惟香港警務處於2020年6月30日成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其官方名稱為「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National Security Department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


警方重申,作為專業的執法部門,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會按照相關法律、既定程序及守則行事。如有任何人違反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警方必定依法調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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