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殺人案】法官杜麗冰向陪審團指證據不足 准以誤殺罪替代謀殺罪
【飛磚殺人案】法官杜麗冰向陪審團指證據不足 准以誤殺罪替代謀殺罪

3年前反修例暴動期間,七旬清潔工在上水遭飛磚擲斃,六旬男子遇襲後左眼虹膜撕裂。兩名青年否謀殺、暴動等罪,控方上周完成舉證,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27日)向陪審團指,本案證據不足以確立謀殺罪的控罪元素,故批准以誤殺罪替代謀殺罪。案件將於明早(28日)10時再續,以待控方修改本案控罪書。


19歲劉子龍及18歲陳彥廷原各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謀殺羅長清。另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意圖使男子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以及參與暴動。


法官杜麗冰今早向5男2女陪審團稱,陪審團主責事實裁定,法官主責法律裁定,而杜官考慮本案的證據後,認為證據不足以確立謀殺罪的控罪元素,故批准以誤殺罪替代謀殺罪,杜官將適時向陪審團講解誤殺罪的控罪元素。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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