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有警員制服示威者時遭一名港大畢業生咬斷右手無名指,事後需休養逾年。該名港大畢業生早前被裁定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4罪罪成,被判囚5年半。繼斷指警上月向被告追討賠償後,另一名無名指骨折的高級警員,昨(16日)亦入稟區域法院,向獄中被告提出民事索償。
原告為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現已晉升為總警司,被告為杜啟華(24歲)。入稟狀指,被告在2019年7月14日晚上9時54分於沙田新城市廣場3樓「LONGCHAMP」商舖外向原告施襲,使他蒙受損失,遂入稟追討賠償。
杜啟華去年初被裁定襲警、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蓄意傷人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4罪罪成。早前報道指,當日新城市廣場有過百人聚集,梁在執勤期間感到頭部受硬物敲打,並看到被告手持雨傘攻擊他,在阻擋期間遭擊中無名指,經診斷後證實骨折。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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