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1日市民響應號召到銅鑼灣示威集結,27歲曾任區議員助理的售貨員,破壞3間鐘錶珠寶店的玻璃窗,本月初承認3項刑事損壞罪,亦願意向涉案店舖賠償近9.8萬元。裁判官梁嘉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接二連三犯案,雖然不至於暴力,但仍須相當程度的武力去作出破壞,考慮到被告審訊前認罪並已全數賠償,酌情減刑後判其監禁10星期。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反映被告有悔意,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給予他機會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辯方又指被告因本案已學到十分大的教訓,被告現已還押4星期,已初嘗失去自由及鐵窗滋味,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梁官判刑時指,案發日為七一回歸日,當日的遊行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而被告接二連三地破壞3間與行人路接近的地舖玻璃窗,雖然不至於暴力,但仍須相當程度的武力去作出破壞。梁官考慮到本案性質及被告背景等,認為被告認罪及承擔刑責,應給予四分之一刑期扣減,另考慮到被告在定罪當天已全數賠償涉案維修費,最終判其監禁10個星期。
27歲男被告麥烈誠承認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羅素街8號英皇鐘表珠寶中心地下勞力士、50至52號百達翠麗外及灣仔軒尼詩道288號英皇集團中心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英皇鐘表珠寶有限公司的玻璃窗,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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