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21歲中大生認非法集結囚8個月 官:黑衣打扮有互相壯膽作用
【反修例風波】21歲中大生認非法集結囚8個月 官:黑衣打扮有互相壯膽作用

2019年8月25日,有示威者趁荃葵青大遊行期間,在荃灣堵路與警方對峙。5男2女事隔逾2年被起訴非法集結及襲警等6罪,其中一名21歲男學生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控方撤回,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裁判官鄭念慈指本案涉暴力,無論被告有沒有擲出磚塊均屬案情嚴重,被告的黑衣打扮及裝備與其他人相似,有互相壯膽作用,亦不信納被告沒打算參與非法集結。


今次被判囚的被告為牛致行(21歲,男學生),案發時18歲。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現為中大四年級生,沒有案底。本案其餘被告依次為何卓軒(23歲,男運輸工人)、符凱晴(23歲,女學生)、郭芷晴(21歲,女教師)、楊俊傑(25歲,男學生)、張家榮(24歲,無業男)及李㑊橉(28歲,男調酒師)。7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即於前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何另被控襲擊一名警員;符另涉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罐噴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牛另涉管有一塊磚頭,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楊另被控襲擊督察林泰金。


鄭官判刑時指,案發於2019年8月,此前已多次發生群眾聚集及暴力事件,被告或會認為本案是合法和平的集結,但隨着事件發展成非法集結,仍留在現場沒有離開。被捕片段顯示被告身穿黑衣,配戴頭盔、眼罩和豬嘴,不相信被告沒打算參與非法集結。被告的裝束及外觀與其他人相似,令人難以辨認參與角色,與在場人士互相壯膽。


鄭官續指,同案認罪的男被告曾揮動長棍,本案明顯牽涉使用武力,無論被告手持磚塊是想擲出或是恐嚇均屬嚴重,認為同案的人涉同一項控罪,不會因有人持不同物品而有分別。


考慮到案發地點,人數及有人使用武力,鄭官採納早前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另一被告以15個月監禁的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至10個月,而被告由副學士升讀大學的路不易行,有悔意,獲師長家人支持,終酌情減至8個月監禁。


同案被告楊俊傑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被判囚10個月。其餘5名不認罪的被告排期至2月16日作審前覆核。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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