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疫苗】天水圍診所為36市民接種過期復必泰致2人不適 衞生署發警告
【過期疫苗】天水圍診所為36市民接種過期復必泰致2人不適 衞生署發警告

本港爆發第五波疫情,加上政府下月24日起擴大疫苗氣泡,大大增加疫苗接種需求。有傳媒報道,昨日(11日)有市民投訴在天水圍嘉湖新北江商場新都綜合醫務中心,接種了過期復必泰疫苗。衞生署今日證實事件,並指事件涉及36名市民,其中兩人出現腸胃不適,一人於急症室求診後康復中,另一名市民現正留院觀察,情況穩定。其餘市民未有報稱不適。署方已向涉事醫務中心發出警告,並敦促他們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衞生署表示,於1月6日接獲上述醫務中心通報,於今年1月2日及4日,分別為12名及24名市民接種解凍第31天及第33天的復必泰疫苗。根據疫苗製造商的建議,復必泰疫苗需於解凍後儲存於攝氏2至8度,並於31天內使用,即36名巿民接種的疫苗分別較建議使用日期遲數小時及兩天。


衞生署引述復星醫藥回覆指,沒有資料顯示有因使用超過相關保存期疫苗而出現的不良反應,而本地專家意見亦初步評估認為是次疫苗接種有效,但署方仍建議受影響市民在完成整個疫苗療程後進行抗體水平測試,以確定有效性,署方並會安排專家跟進受影響人士。


據傳媒報道,該醫護機構當日如常為市民接種後,將已接種疫苗批次上報衞生防護中心,以申請所需資助,但過程中被衞生防護中心發現該批次過期,因而揭發事件。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今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指,疫苗上的期限為藥廠提供的保質期,過期僅代表藥廠未能確保質量沒有影響,不等於疫苗本身一定失效或帶來副作用,最多是效用減弱,只要該批疫苗保存於低溫雪櫃內並符合廠商要求,沒有太多微生物生長,從而造成細菌污染,影響相對較少。


至於市民接種過期疫苗是否需要補種,梁子超稱,由於難以確定疫苗是否失效,如果接種時間相隔太短,有機會增加患上心肌炎的風險,故建議受影響人士照原定時間打第二針,隔三個月再補種,「好似打增強劑咁」。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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